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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零信任与堡垒机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 竞争性磋商 2026年11月05日
招标编号
SHZB2026-978
采购单位
山东农业大学
联系人
任**
联系电话
0538-*******

公告要点

山东农业大学零信任与堡垒机 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山东农业大学        代理机构: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SHZB2026-978         日    期:  2026年11月4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供应商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及答复 7.偏离 8.履约担保 9.采购代理服务费 10.磋商文件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2.响应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询问 18.保证金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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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零信任与堡垒机

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山东农业大学 

      代理机构: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SHZB2026-978  

      日    期:  2026年11月4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供应商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及答复

7.偏离

8.履约担保

9.采购代理服务费

10.磋商文件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2.响应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询问

18.保证金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目录

2.符合性审查内容目录

3.其他规定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2.商务要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评审标准

1.相关要求

2.评分标准

3.说明

第六章  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

2.开启响应文件

3.磋商小组

4.评审程序

5.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

8.推荐与成交

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10.响应无效

11.终止采购活动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3.违法违规情形

14.违规处理

第七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第八章  签订合同、合同范本

1.签订合同

2.追加合同金额

3.货物质量与验收

4.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农业大学零信任与堡垒机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一楼大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2026-978

项目名称:山东农业大学零信任与堡垒机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36万元

最高限价:36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山东)”([链接])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6日上午08:30----2026年11月12日下午17:30前,工作时间 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一楼大厅(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

3.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二选一:

(1)电汇形式获取: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汇款底单备注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款完成后,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链接])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购标-选择“电汇”方式,上传交款凭证,等待审核。如需在线缴纳保证金,审核通过后可在线获取保证金虚拟账号进行缴纳。开户名: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济南燕山支行,银行账号:376060100100168341。

(2)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相关事宜:供应商现场填写标书购买交款单并根据交款单注意事项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4.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6日13点30分至2026年11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二楼第二开标室(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二楼第二开标室(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农业大学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联系方式:0538-8249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

联系方式:18953124840、15953098535、15098975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迎迎、韩文征、韩翠华

电话:18953124840、15953098535、1509897531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山东农业大学

2

采购代理机构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山东农业大学零信任与堡垒机项目采购

4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万元

最高限价:36万元

5

分包及成交规定

☑本项目不分包。

□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参与,供应商成交包数不受限制。

□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参与,但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      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在2个及以上包的投标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

进口产品参与

☑ 不允许

□ 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7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组织,踏勘时间:

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

9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10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比例:5%(中小企业比例为2%)。(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履约保证金按照相关要求按期无息退回。

1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12

报价的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内容所需费用,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清单未列出的但为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辅材及配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

报价的次数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14

保证金的交纳

□ 不需要提交保证金

☑ 需要提交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7000元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

3.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

5.电汇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访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链接])购标成功后,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缴纳保证金”—— “下一步”——“导出账号信息”,获取对应标包的保证金账号,请从供应商单位银行账户以网上银行支付形式向此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

注意事项:(1)上述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标包专属一次性虚拟账号,对于同一供应商、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保证金虚拟账号各不相同。对应的保证金虚拟账号只接受本供应商本项目对应标包的保证金,其他项目、标包的保证金请勿支付至本标包的账号。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2)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保证金将按照供应商单位交款账户原路退还。

6.项目保证金有效期同项目报价有效期。

15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1.响应文件需胶装。

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

3.响应文件封装背脊打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4.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5.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

16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1.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签署(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17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响应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价一览表壹份;

3.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须为带有鲜章及签字正本的扫描件),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或者光盘。

18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四个密封件,分别是:响应文件正本密封件、响应文件副本密封件、报价一览表密封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件;

2.若需要提供与评审有关的原件资料须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3.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号、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19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3人及以上单数。

2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磋商小组确定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 是,磋商小组确定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按照授权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22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

23

开启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

24

可磋商内容

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25

现场演示

 不需要演示

 需要演示

1.演示时间:                                      

2.演示地点:

3.演示要求:

4.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所需一切辅助设备),届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26

样品

☑ 不需要样品

□ 需要样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磋商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供应商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送样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送样送达地点: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

5.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6.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7.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

□样品可以有相关信息标识

□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标识及产品信息标识,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8.宣布结果前,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供应商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磋商小组已经确定供应商响应无效或者终止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成交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27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28

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无需支付

□ 采购人支付

☑ 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

1.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项目的有关费用;

2.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累加得出基准收费额后,再按基准收费额的 70% 计取。计费标准:中标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下部分,按照该部分金额的1.5%;中标金额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该部分金额的1.1%。

备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法:请访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链接]),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结果查看”—— “招标代理服务费”——“导出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获取对应标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请从供应商单位银行账户以网上银行支付形式向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缴纳代理服务费。

30

询问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1

定义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本项目产品功能要求中的所有名词(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规定的之外),仅代表采购人对功能的需求,不代表该功能的名称被指定。

32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允许

□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二、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3.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报价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及答复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非实质性要求。

8.履约担保

8.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

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违约,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文件

10.1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4)采购需求;

(5)评审办法、评审标准;

(6)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7)纪律要求;

(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9)响应文件格式;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2响应文件由响应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组成:

11.3响应函

11.4资格证明文件

11.4.1根据“第三章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要求提供资格相关证明资料。

11.5商务文件

11.5.1公司简介(格式自拟)

11.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1.5.4报价一览表

11.5.5分项报价明细表

11.5.6商务和服务响应表

11.5.7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如有)

11.5.8其他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11.6技术文件

11.6.1技术响应表

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

11.6.2实施方案

11.6.3人员配备

11.6.4售后服务

11.6.5质保期

11.6.6其他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11.7其他文件

11.7.1其他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12.响应报价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

12.7开启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应书面确认。

12.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9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5.3除未开启的响应文件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

17.询问

1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询问的磋商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询问。

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询问的磋商文件提出询问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询问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询问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询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询问。

17.4询问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询问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询问事项和与询问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询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5代理人提出询问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询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7.7接收询问函的方式

以下方式二选一,选用任一方式递交询问的供应商还需将询问函(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一)现场送达

通讯地址: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

(二)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cnshzb@[链接]

联系部门: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98975317、18953124840、15953098535

18.保证金

18.1保证金的交纳

18.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8.2保证金的退还

18.2.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

18.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

18.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18.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18.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内容

提供主体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凭证

附件二

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附件三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附件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附件五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附件六

6

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附件七

7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山东)”([链接])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备注:

1.1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1-6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符合性审查内容目录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序号

审查内容

1

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规定不收取的除外);

2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4

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

5

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6

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7

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8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9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

10

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且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11

未标明接受进口产品,投报进口产品

12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

含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其他规定

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若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资料均应当装订于响应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一)运维堡垒机

1. 详细技术参数

(1)硬件平台采用≥2U标准机架式,国产化操作系统,具有承载高并发业务的能力。

技术参数:国产处理器,≥8核8线程,主频≥2.3GHz;网口≥6个千兆电口、≥2个万兆光口及≥4个SFP光业务口,冗余电源;

支持≥500个字符连接和≥100个图形并发连接,管理≥500个授权资产节点,运维用户数量无限制。

(2)协议支持与扩展

原生支持SSH、TELNET、RDP、VNC、FTP、SFTP、rlogin、X11等标准运维协议。通过应用发布功能扩展支持Oracle、MSSQL、MySQL等数据库协议,兼容浏览器等客户端工具的协议适配。

支持Windows/macOS操作系统专用运维客户端,支持对堡垒机进行管理及运维资产操作。

(3)认证与登录管理

支持CAS、JWT、SAML2.0、OAuth2单点登录认证体系,支持配置是否自动创建堡垒机用户。集成基于国密算法动态令牌双因子认证机制。具备浏览器代填功能,对HTTP/HTTPS协议的Web设备可直接自动填充账号密码。

(4)审计与自动化管理

实现对数据库会话的图形化审计及操作命令提取,支持点击任意数据库命令自动定位对应录像片段。提供Web应用自动改密功能,生成改密脚本。支持自动采集设备IP、协议端口、账号密码及权限关系数据,自动化授权配置。审计日志、操作日志等日志信息至少保留6个月。

(5)安全管控机制

部署重要命令审核流程,运维人员执行高危命令需经管理员审批方可生效,支持自动审批/拒绝及超时同意策略。采用支持国密SM2、SM3、SM4算法的TLS协议实现双向认证通信。

支持基于来源IP段设置不同的认证方式。

(6)国产化适配

兼容UOS 20、麒麟V10等国产操作系统环境,支持部署应用发布服务器组件。

(7)其他服务与兼容性

产品的软件授权可永久使用,5年质保服务期内版本升级。

部署完成后向学校提供本设备的全量API接口、对接手册以及对接代码样例。

针对本产品的系统bug、缺陷及安全漏洞,质保期内持续提供修正与消缺服务。

若后期存与第三方平台对接,不再收取额外费用。

(二)零信任安全接入系统

1. 详细技术参数

(1)部署与硬件平台

采用主备部署方案,支持代理和单臂路由两种部署模式。

主机部署在硬件设备上,备机部署在虚拟机上,组成集群架构;

硬件平台采用≥2U标准机架式,国产化操作系统,具有承载高并发业务的能力。

基本参数:国产CPU:≥8核8线程,主频≥2.3GHz;网口≥4个千兆电口,网口≥4个千兆光口,冗余电源;

零信任网关与控制器软件模块支持合一部署,采用双机热备架构实现单机故障切换,避免单点故障。支持≥1000个零信任永久授权,支持WEB浏览器及零信任客户端接入。支持总用户数、在线用户数、风险账号数、实时在线用户数等多维度数据统计。集群故障切换时间优化,设备宕机、断电、业务口断线、核心服务异常,集群切换时间、业务恢复时间均≤60秒。

(2)认证与登录管理

提供集中身份认证管理,支持内置账号、AD/LDAP、Radius、DB认证;支持微信、企业微信、今日校园等第三方扫码登录,支持数字证书、TOTP动态令牌等认证方式。支持基于CAS、OAUTH协议的单点登录。支持多种认证因子编排形成认证链,支持任意一种或按优先级等级的多因子认证方式。支持对WebVPN系统内发布的Web应用进行免密登录配置,并支持企业微信、今日校园等第三方的数据对接同步。新设备入网至少支持二次认证(短信/邮箱)、授权码(公共码/一人一码/一次性码)及流程申请(针对用户组或单用户)三种注册方式。

(3)终端安全与资产管控

构建终端风险评估模型,实现应用合规检测。支持客户端运行状态智能分析与问题定位,诊断内容包含客户端安装完整性、功能检测、操作系统、软件冲突问题、网络连接状态等;支持管理员远程定向收集终端运行日志。支持用户终端安全画像,展示设备详情、软件清单、服务列表、安全事件及最近使用记录。各类日志至少保留6个月。

(4)安全策略与访问控制

支持基于场景的安全策略编排与联动控制,涵盖登录认证场景(内外网登录、威胁IP二次认证、账号撞库)、Web应用访问场景、隧道管控场景(含已知应用统计、未知应用标记)等。支持动态访问策略,预置系统账号异常、弱口令、多地登录、使用黑客工具、暴力破解等检测能力。具备完善的访问控制与用户数据(存储/传输)完整性保护能力。支持基于用户、角色、标签的远程接入策略分发。支持依据用户标签、账号行为、设备操作系统类型、设备标签、终端安全风险、用户地理位置、网络接入位置、访问时间等属性进行智能选路,动态确定登录门户与访问网关。

(5)业务发布与生态对接

具备与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今日校园APP、企业微信的对接能力,实现无感知访问内网业务且无需开放业务端口。支持将代理后业务发布至移动端APP,实现免二次登录访问;支持通过SDK集成移动端APP实现无感知接入。支持用户、设备和应用标签体系化管理,具备基于标签的策略编排能力。系统支持管理面与客户端个性化定制(含软件包名称、服务器信息配置、产品名称、LOGO、托盘图标等信息)。

(6)动态感知与运维监测

支持创建监控任务,通过PING、TCP、HTTP或状态码(支持设置一个或多个条件)监测业务状态,支持用断言定义方式设置拨测响应判断条件。具备监控任务的可视化展示能力,支持从用户、应用、策略、异常告警行为等日志中分析多维度数据;支持用户对监控内容进行自定义选择展示与导出功能。

系统支持对学校已发布网站的证书合法性、敏感信息泄露、挂马、非法网页、敏感词、暗链、外链、死链等风险事件进行监测;在服务期限内每半年对上述风险事件提供监测服务,并出具专业报告。

(7)系统安全与防护

具备标识和鉴别能力,包括基本标识、唯一性标识、身份鉴别、鉴别失败处理及鉴别信息保护。支持业务隐藏,通过SPA默认关闭所有服务端口,不响应非法请求,防止匿名访问与嗅探攻击。依据最小权限原则转发请求,支持URL黑白名单代理控制。

(8)国产化适配

零信任客户端兼容主流国产硬件CPU的国产操作系统终端,包括但不限于麒麟V10×飞腾/海光,统信V20×飞腾/海光/兆芯等。

(9)对接要求

对接统一身份认证、门户及办事大厅以及其他校内应用的服务。

对接学校科研服务,校内师生在下载零信任客户端软件并登录后,通过专用浏览器无感知访问学校采购或申请的科研资源,后台访问日志至少保留6个月。

对接学校综合治理一体化业务管理流程平台,协助梳理业务流程,对接学校业务、审批、数据同步与执行授权,实现统筹管理。

部署完成后向学校提供本设备的全量API接口、对接手册以及对接代码样例。

(10)其他服务与应急保障

软件授权可永久使用,5年质保服务期限内进行版本升级。

对本产品的系统bug、缺陷及安全漏洞,质保期内持续提供修正与消缺服务。

支持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在不改动架构的情况下调整并发量,若学生同时在线人数超过1000,承诺将并发量临时调整至6000,有效期一个月,调整次数不限。

(三)其他服务

提供一块与原堡垒机硬件设备完全兼容电源。

2.商务要求

★2.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7 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2.2交货地点:山东农业大学(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 61 号)。

★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5%(中小企业比例为2%)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项目安装调试交付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履约保证金按照相关要求按期无息退回。

2.4售后服务与质保要求

★质保期:原厂质保 ≧ 5 年,供货时提供产品原厂质保函。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巡检服务:质保期内每 6 个月开展巡检,可线上巡检;每年至少1次原厂工程师现场上门巡检,提供巡检报告(纸质+电子版)。

响应时间:提供 7×24 小时技术响应。质保期限内若设备出现了硬件损坏问题,承诺 24 小时内场替换,48 小时内修复完成。

培训服务:部署完成后为采购人的系统管理员组织至少一次系统操作培训,并提供系统操作手册(电子版)。及时提供包括不限于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应急处理服务。

2.5验收

本项目验收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由采购人及成交人双方共同组织实施。

2.6其他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全生命周期成本方案、同类项目业绩等内容。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带“※”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封存样品。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带“▲”为重点参数。

第五章  评审办法、评审标准

1.相关要求

1.1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6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评分标准

评分项

名称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部分

30分

价格得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30

商务评审

9分

业绩

供应商自2023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完整合同扫描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3

质保期

在磋商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整体质保期每延长1年,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质保期延长不足1年或部分产品延长的,不得分)。

2

全生命周期成本方案

供应商应报列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明确涵盖产品维护、软硬件升级各阶段成本构成及计算依据,满分4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扣0.5分。

4

技术评审

61分

技术指标

对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进行综合评审,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基本分36分,其中:带△的重要指标每存在一条负偏离扣4分,一般指标每存在一条负偏离扣2分,基本分扣完为止;如果一条中有多项指标出现负偏离,只计算一次。

(注:带△的重要指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证明材料支撑,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不能体现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磋商小组有权视为负偏离。)

36

实施方案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供货方案、进度计划方案、安装调试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每项4分,满分16分。每项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扣1分。

16

售后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售后服务内容、日常维护及紧急故障处理方案、人员配置,每项2分,满分6分。每项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扣0.5分。

6

培训方案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资料,满分3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扣0.5分。

3

3.说明

3.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未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的不得分。

第六章  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

1.1宣布开启响应文件纪律;

1.2本项目不予公开唱价;

1.3开启响应文件结束。

2.开启响应文件

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2.2供应商代表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评审专家库中确定评审专家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供应商。

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6磋商小组的职责:

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审;

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6.3推荐成交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7磋商小组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审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8.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3.8.3与供应商有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评审程序

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澄清有关问题;

4.6磋商;

4.7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4.8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4.9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10确定成交供应商;

4.11编写评审报告;

4.12宣布评审结果。

5.评审

5.1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

5.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

6.澄清有关问题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7.1磋商程序

7.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7.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其重新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的响应文件。由其授权代表印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印章并附身份证明。

7.2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7.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7.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7.2.3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7.2.3.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

7.2.3.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

7.2.3.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

7.2.3.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7.3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8.推荐与成交

8.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

8.3对于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限制成交包数的,成交供应商的选择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及成交规定”确定。

8.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5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6磋商小组根据全体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8.7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0.响应无效

资格审查目录和符合性审查目录中任一情形不符合的,或者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响应无效:

10.1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10.2磋商文件中任一带★号条款未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4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5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6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0.8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

10.9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且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10.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1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不收取的除外);

10.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3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

11.终止采购活动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1.1.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终止采购活动情形。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3.3.1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启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4.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7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第八章  签订合同、合同范本

1.签订合同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采购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有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追加合同金额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货物质量与验收

3.1磋商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3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商定。

3.4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

采购合同

(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                        

采 购 人:                            

供 应 商:                           

采购代理机构: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供货地点:                    

3.供货内容和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

二、供货期

三、质量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       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要求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2.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      。

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        。

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元;财政专户资金:     元;自筹资金:        元。  

    七、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其他支付方式:                                                

八、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响应函及其附录;

(3)合同条款;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图纸(如果有);

(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九、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公开竞争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

采购人: (公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

住所:

电 话:

电 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条款

1.采购与供应

1.1 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

1.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货物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

1.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

1.5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货物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税费,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

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

(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

(2)具体调价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要求

2.1 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2.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2.3 供应商的货物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

2.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6 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8其他质量要求:                     。

3.供货时间及地点

3.1供货及通知方式:   。

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货物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

4.2质量验收:

(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

(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

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

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1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

5.1.2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5.1.3 供应商负责在货物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货物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

6.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             。

6.2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     。

7.货款支付:              

7.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

7.3 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

7.4其他

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

8.合同变更

8.1 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货物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货物价格不变。

9.双方责任

9.1 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采购人收货代表:          ,联系电话:             。

供应商交货代表:          ,联系电话:             。

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

9.2 供应商应将货物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货物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4 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货物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

9.5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

9.6 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

9.7 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9.8 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货物,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货物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

9.9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

9.10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货物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

9.11 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9.12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10.违约与赔偿

10.1 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货物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

10.2 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0.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

(1)同意采购人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

(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货物所需的其它费用。

(3)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货物,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0.4 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5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6 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货物,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7 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11.3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1.4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2.1 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货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

13.争议解决

13.1 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种程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其他

14.1 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14.2 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

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

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             

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

14.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计划采购与供应货物清单》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

包: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附件一:

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为              )的活动,为此,我方就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自报价截止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内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内容:经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完整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内容:①声明函,②相关证明材料

①声明函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单位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我方具备磋商文件要求规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条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②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格式

(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设备名称1

设备名称2

设备名称3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职称/岗位证书

工作年限

备注

技术人员姓名1

技术人员姓名2

技术人员姓名3

其他材料

附件五: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内容: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无(不)欠税证明材料。

附件六: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内容:声明函

声明函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单位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经查证,在信用中国网(http://[链接])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链接])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七:

声明函

提供内容:①声明函,②《供应商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

①声明函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单位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声明:

我单位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②《供应商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参考格式

(供应商自行编制)

公司名称

关系单位名称

情况说明

备注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

分公司

示例

附件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九: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采购活动、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人(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报价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内容

报价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

包号

A

3

报价

小写:                     元

大写:                     元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型号

产地

技术指标

单价

数量

单位

小计

1

2

3

……

合计总报价(元)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十二:

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具体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说明

供货期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售后服务与质保要求

……

1.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要求内容、对照采购文件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属于实质性条款的,如有未响应的,响应无效,如其他有未响应的,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说明”一栏详细描述存在的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偏离情况;

3.采购文件未作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十三: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标的

合同金额

(万元)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十四: 

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产品名称

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1

2

3

4

5

...

注:

1.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要求对照采购文件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属于实质性条款的,如未响应或者负偏离的,响应无效,如其他有未响应的,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的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偏离情况;

3.采购文件未作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附件十五:

人员配备情况

(一)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姓  名

本项目

岗位

职称

年龄

学历、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

(多个证书的,同时列出)

从事该岗位工作时间段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本表后附每个项目成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执业资格证(如有)等证明材料。

(二)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工种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从事专业工作时间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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