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PD-07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毕节三中学生宿舍维修改造(二次)
项目序列号:B-20250711-000097-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评标方法、原则和纪律 | 4.1.1本次招标采用的是105分制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 会在开评标会议上现场评定中标候选人。 | 4.1.1本次招标采用的是100分制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 会在开评标会议上现场评定中标候选人。 |
2 | 第六章评分标准 | 6.2政策性加分(满分5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说明 1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项 2分 依据黔财采[2014] 1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 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及财政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文件,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 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类 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所投产品具有一种认证证书, 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品目清 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认证证书,每 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2 少数民族政策性 加分项 3分 黔财采[2014] 1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 有关政策的通知》 中,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 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 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 ,享受政 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 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分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 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 。本项目投标主产品即指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不含附带产品。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删除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该变更不影响《响应文件》制作,不予延期,其余事项不变。
2.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准。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毕节三中
地址:双树路23号
联系方式:18984573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贵州鲲鹏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
联系方式:17685279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128263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
电话:17685279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