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东明镇东明学区中心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奈曼旗东明镇东明学区中心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 已由 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奈曼旗东明镇东明学区中心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奈曼旗东明镇东明学区中心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奈曼旗东明镇东明学区中心校院内
2.3招标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8579.78平方米,同时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地上5层,平面功能包括:普通教室30间、机动教室5间、技术活动室2间、书法活动室1间、语言活动室1间、音乐活动室1间、美术活动室1间、计算机活动室1间、录播室1间、多功能室(206人)1间、活动室1间、教师办公室若干、教师值班室若干、楼梯间、卫生间、开水间、屋顶水箱间、排烟机房、电梯机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2279.666234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1505002025121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奈曼旗东明镇东明学区中心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279.666234 | 工期(日历天) | 25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满足如下要求:①多家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3.3其他要求:1.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含)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服务能力。
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整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 业绩要求:无。
4.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被记入黑名单。(提供以上查询截图,不包括投标截止前已撤销或修复的不良行为记录)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结果,对于有行贿犯罪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以上查询截图)
(3)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5〕41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达30分(含)以上、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以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信息为准。
5.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期间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内容应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当前未负责任何未竣工的建设工程项目,且若本项目中标,在本项目工期内(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得再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兼任项目经理或类似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
6. 其他要求:
(1)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满足如下要求:①多家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3)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6 16:00 至 2025-12-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F%BC%89%EF%BC%8C%E9%A2%86%E5%8F%96%E6%A0%BC%E5%BC%8F%E4%B8%BA%22nmgzf/%22%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9%A2%86%E5%8F%96%E5%90%8E%E4%BD%BF%E7%94%A8%2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5%86%85%E8%92%99%E5%8F%A4%EF%BC%89%22%E6%89%93%E5%BC%80%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h2%3E5.%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h2%3E%3Cp%3E%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4%B8%BA 2026-01-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其他说明
(一)异议受理处置方式:
1. 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收到后及时进行答复。
2. 接收异议单位:
招标人:奈曼旗东明镇东明学区中心校;联系人:杨志刚;电话:16514623555;
招标代理公司: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曾忠诚;电话:17168063372。
(二)监督单位:
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股室:工程建设管理股;联系人:王学明;联系电话:0475-4224560;
电子邮箱:nmqzfhcxjsj@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贰万元整(? 220,0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
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担保。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金融服务(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办理。
4.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以及《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通公资联发(2023)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取下调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由规定下调。同时,根据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和信用记录情况,进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如下:对符合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要求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及以上的,采取“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及保证金缴纳页面中上传由专业机构或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并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企业规模、信用状况等内容,并对真实性负责)。①获取“信用评价报告”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为A级的,缴纳投标保证金额的50%;②获取“信用评价报告”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为AA级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30%;③获取“信用评价报告”或“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为AAA级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0%;④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工信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条件的,且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享受减免投标保证金政策的投标人,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可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曝光;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给予限制投标资格、罚款等行政处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奈曼旗东明镇东明学区中心校
地 址:奈曼旗东明镇东明一村
联 系 人:杨志刚
联系电话:16514623555
招标代理: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46号B区014号
联 系 人:曾忠诚
联系电话:17168063372
行业监管: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
联 系 人:王学明
联系电话:0475-4224560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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