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概况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档案室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15%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145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档案室改造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651,333.40元 | |||||||||||
最高限价:1651333.4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采购预算(元) 备注 1 档案室改造提升 详见采购需求 见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院内 1651333.40 5.1采购需求:包含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其中智能密集架架体:20年,电子元器件:3年)。 5.3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采购人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4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23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tr%3E%3Cp%3E | |||||||||||
3.方式: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查阅具体办理方法。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5。供应商(投标人)需按规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方式,供应商(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3%80%82%3C/td%3E%3C/tr%3E%3Cp%3E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 8.本次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 002号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制计算)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自合同生效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10.供应商(投标人)须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流程及程序,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 |||||||||||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134号 | |||||||||||
联系人:姚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67885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 |||||||||||
联系人:张中平、张超钦、袁野、马小利 | |||||||||||
联系方式:0371-6595380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中平、张超钦、袁野、马小利 | |||||||||||
联系方式:0371-65953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