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陵自然资告字〔2025〕70号
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2025-47 | 新村镇 | 281.46 | 商业用地 | 20.0 | 40.0 | ≤1.20 | ≤50 | ≥20 | ≤35 | 82.0000 | 40.0000 | ||
商业用地 | 35.0 | 40.0 | ≤1.20 | ≤50 | ≥20 | ≤35 | |||||||
商业用地 | 45.0 | 40.0 | ≤1.20 | ≤50 | ≥20 | ≤35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C07-06地块为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混合用地,各类用地占比为旅馆用地(090104)占比≤45%,零售商业用地(090101)占比≥35%,餐饮用地(090103)占比≤20%。C07-06地块各类建设活动及项目建设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府〔2022〕22号)执行。地块机动车、非动车位配建标准参考《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执行。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参考《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执行。特别提示:该宗地为边角地,规划退线范围内面积88.1099平方米,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
(二)宗地净地情况: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具该宗地的《净地条件核定表》,该地块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统一收储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2025-47 | 现代商务服务业、旅游购物业 | ≥300 | ≥450 | ≥12 | 2 |
其他准入条件: 该宗地项目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装配率不低于50%,且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县住建局要求执行)。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项目用地按规定以挂牌方式供地确定用地单位后,竞得人可持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竞得人可持不动产权证书依法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竞得人须按规定办理建设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用地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动工前,竞得人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项目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预防地质灾害的危害。竞得人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项目用地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按照雨污分流建设排水管道,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要求设置预处理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动工、竣工时间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开竣工,应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县人民政府将依法按照闲置土地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置。2.该宗地用地出让控制标准和用地准入协议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范围内,根据县商务局《关于报送2025-47号宗地招商引资情况及竞买资格条件的函》,该宗地拟建项目属于现代商务服务业、旅游购物业。投资强度指标设定为不低于3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设定为不低于450万元/亩,税收指标设定为不低于12万元/亩。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26.66万元,达产年限为2年,解决就业1人。县商务局须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开展履约评价考核,若经考核未能达到约定的出让控制指标及项目开发建设要求的,则受让人必须按照挂牌时的土地市场价值(即未适用产业地价优惠的土地价值评估成果)补缴地价款,补缴价款为43.6276万元(如最终竞得价高于出让起始价82万元,则从补缴价款中扣减最终竞得价与出让起始价的差额)。竞得人在项目建成前,不得以转让、出租等任何形式转移土地使用权,不得以股权变更等形式变相转移土地使用权。3.项目需引进省级或国家级旅游饭店评定机构评定的高星级(四星级及以上)国内外酒店品牌或国内非标酒店/民宿品牌;引进商业品牌20%以上(含20%)具备线上+线下融合(O2O)模式的新兴品牌;30%以上(含30%)主力店品牌,且为国内或国际品牌。4.该宗地项目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装配率不低于50%,且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县住建局要求执行)。以上出让控制指标及条件、建设条件和履约评价考核事项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本次挂牌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的,应当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境外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地区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应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澳门、台湾地区比照香港地区执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一)失信的被执行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当事人;(二)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三)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四)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有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8月29日12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12时00分。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8月29日12时00分。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网址
(一)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01日10时00分
(二)挂牌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lr.hainan.gov.cn:9002/)。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根据县商务局《关于报送2025-47号宗地招商引资情况及竞买资格条件的函》,报名企业资格由县商务局进行初审(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8811730779/0898-83311522,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县商务局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的《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县商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竞买人资质初审条件如下:(一)2023年1月至今,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需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二)竞买人需结合新村渔港和渔业交易中心项目统一经营管理,拍地前出具承诺函。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或360安全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林女士卢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333322。
查询网址: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国机海南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8、39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