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AZCXD2025-3
二、项目名称:办公办案用房及场地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华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尚品尊邸4号楼2楼201室 | 1,400,000.00元 | 1,4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区大队办公办案用房及场地租赁):
服务类(华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房屋租赁服务 | 1404000 | 租赁新区长征南路与金明大街十字东南尚品尊邸S6栋1-3层(建筑面积 2477.56平方米,另占用使用面积155平方米的库房1间及停车场地)用作办公及业务用房。 | 一、房屋状态:房屋及场地面积情况: 要求办公场地具有独栋、有停车场、交通便利、方便出警等不可替代的特殊性要求,办公面积要求约2600平方米。 二、装修要求必须符合公安交警办公、业务办理和备勤的特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房屋结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独栋院落、有充足的停车场(满足警车停放和群众办事需求)。交通便利,利于快速出警。 三、物业服务: 供应商自行缴纳租赁期间全部物业服务费、电梯费、垃圾处理费,水电暖费用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发生额缴纳。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 1.采购单位目前已在该地址办公3年,所有对外公示、导航定位、群众办事习惯均已固化。前期装修、布线已投入大量资金,搬迁将导致巨大的行政成本增加,并严重影响交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共服务效率,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 2. 房产来源的唯一性: 本次租赁的房屋产权明晰,是该房产在此次租赁交易中的唯一供应商 。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 | 1,4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延波(采购人代表)、王永丽、冯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区大队办公办案用房及场地租赁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区大队
地址:延安市新区行知南路
联系方式:159911284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7092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911-7092221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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