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轴龙门桁架及地轨系统
澄清公告(二)
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多轴龙门桁架及地轨系统(项目编号:HNZB-20261014)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十、价格及付款方式”第(2)项原表述:全套设备完成到货及安装调试完毕,终验收合格后试运行6个月,期间无任何质量问题,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20%合同款。
现修改为:
全套设备完成到货及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20%合同款。付款前中标人需完成对应款项发票开具。
2、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十二、知识产权要求”原表述:项目履行全过程(含方案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售后优化、中标人基于招标人业务需求开展的迭代改进、双方开展工艺调试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产出的各类论文、专利、图纸、软件著作等知识产权均属甲乙双方共用,中标人仅有权将知识产权用于中标人自身承接的其他项目实施,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可向第三方转让、许可、泄露;设备交付之后,中标人随设备交付的全套知识产权载体(图纸、源程序、仿真文件等全套技术文档),不得加密、隐藏核心代码/参数。
现修改为:
招标方提供给投标方的图纸、技术规范、软件、数据及其他资料,所有权仍归招标方。投标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项目专属设计、图纸、软件、技术方案、改进及修改成果(合称项目成果),所有权仍归投标方。
投标方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招标方及设备的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设备的全部或其一部分的行为,应当免于遭受第三方基于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请求。
3、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十四、违约责任”第(2)、(3)、(4)、(5)、(7)原表述:
(2)如中标人不能按期交货,除经招标人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交货日期每延长一天,招标人按合同总金额的0.2%按日收取中标人延迟交货违约金。
(3)由于中标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交货的,在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中标人仍未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回招标人已付给中标人的全部货款,并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回招标人已付给中标人的全部货款;在第①、②和④种情况下买方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完全不能使用;
②中标人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招标人有合理理由认为中标人无法供货;
③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20%;
④中标人出现违约行为,经招标人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仍不改正的。
(5)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有权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据实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的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前述费用,招标人有权自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反对此无异议。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招标人进行赔偿。
现修改为:
(2)如中标人不能按期交货,除经招标人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交货日期每延长一周,招标人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收取中标人延迟交货违约金。最高赔偿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3)由于中标人原因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在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中标人仍未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必须退还招标人已付给中标人的全部货款。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必须退回招标人已付给中标人的全部货款:
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完全不能使用;
②中标人明确表示无法供货;
③中标人出现根本性违约行为,经招标人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仍不改正的。
(5)删除原内容。
(7)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据实赔偿招标人的全部直接损失。前述费用,招标人与中标人核对确认后,招标人可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招标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招标人进行赔偿。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原表述:
开始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五、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原表述: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30时(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次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二、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7日
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里沟南路与未来一路交口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5楼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7-65523008-8106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148号(老108号)东沙大厦A栋16层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8171260717
邮 箱:1420498277@[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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