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大营盘桥-梁顶)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大营盘桥-梁顶)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大营盘桥-梁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6】40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兴隆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以 《兴隆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关于兴隆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大营盘桥-梁顶)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兴农公建[2026]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南天门满族乡大营盘村、牛圈子村、分水岭村等3个行政村。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县道X522,起点位于大营盘桥(桩号K5+866),沿现状道路向南,终点止于分水岭村南梁顶(桩号K14+642),路线全长8.776km,路面类型为沥青路面,建设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面宽6.5m,路基宽7.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及标线等。2.1.3 计划工期:2026年10月25日至2026年12月15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5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在任何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8 18:00至2026-10-09 18: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链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链接]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高仁伟,电话:0314-5070672 ;招标代理:江西正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媛,电话:0314-50581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股 电话:0314-5070672 电子邮箱:xlxjtysj@[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使用三方平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正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 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399 |
| 联系人: | 高仁伟 | 项目负责人: | 陈媛 |
| 电话: | 0314-507067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4-5058168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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