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工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工程及配套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工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工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工程及配套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331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以西、如荼路以南锦荣信息科技园2#办公楼。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锦荣信息科技园2#办公楼(整栋楼共6层,其中1-3层建筑面积9160.62平方米)。2#办公楼1-6层,含展厅、会议室、办公室、弱电间、机房等区域,核心建设有线网络、无线网络、视频监控、网络安全、音视频系统、机房工程、VR展厅配套、运维服务模块,预留4-6层系统接入能力。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培训、运维等全流程工作。
2.6质量要求:各节点均符合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相关规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计划工期: 35 日历天。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9运维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0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1月01日 -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90%AB%E4%BC%81%E4%B8%9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6%B4%BE%E7%9A%84%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3%80%81%E6%8B%9F%E6%B4%BE%E7%9A%84%E9%A1%B9%E7%9B%AE%E8%AE%BE%E8%AE%A1%E8%B4%9F%E8%B4%A3%E4%BA%BA%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F%BC%9B%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3%80%82%3C/p%3E%3Cp%3E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可为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可为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
注: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或行贿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联合体)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家单位委派),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EF%BC%89%E7%BD%91%E7%AB%99%E2%80%9D%EF%BC%8C%E5%AE%8C%E6%88%90%E2%80%9C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2%80%9D%E5%8F%8A%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9%BB%E8%AE%B0%E2%80%9D%E5%90%8E%EF%BC%8C%E5%87%AD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C%A8%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BE%84%E6%B8%85%E7%AD%89%E8%B5%84%E6%96%99%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4%BA%8B%E5%AE%9C%E8%AF%A6%E8%A7%81%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C%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4%B8%80%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6%A0%8F%E7%9B%AE%E5%86%85%E3%80%8A%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4%B3%E6%8A%A5%E9%A1%BB%E7%9F%A5%E3%80%8B%E3%80%82%3C/p%3E%3Cp%3E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82/%EF%BC%89%E9%80%92%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工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180号金融广场南座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913801162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 系 人:张振琦、谢静文
电 话:0371-66310862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525099941
邮 箱:hkgkjzb@163.com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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