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毕业季优秀服装走秀舞台设备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6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四路与鱼化一路交汇处(春风心语·春风苑东门)17号商业楼三楼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完整的开票信息,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对公转账购买),售后不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B2025-108
项目名称:2025年毕业季优秀服装走秀舞台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 年毕业季优秀服装走秀舞台设备租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舞台设备租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 年毕业季优秀服装走秀舞台设备租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 年毕业季优秀服装走秀舞台设备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户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7)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6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四路与鱼化一路交汇处(春风心语·春风苑东门)17号商业楼三楼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完整的开票信息,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对公转账购买),售后不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四路与鱼化一路交汇处(春风心语·春风苑东门)17号商业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四路与鱼化一路交汇处(春风心语·春风苑东门)17号商业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7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9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
联系方式:029-88214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四路与鱼化一路交汇处(春风心语·春风苑东门)17号商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029-84500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怡宁
电话:15091729840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