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调兵山市示范高中提质升级项目项目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81-00071
项目名称:调兵山市示范高中提质升级项目项目管理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75000
最高限价(元):1175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管理进行项目管理服务,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及保修期等全过程管理,主要分为项目手续管理和施工过程管理两个重要阶段。
1、手续管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投资造价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合同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手续管理主要包括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进度、安全、信息等咨询管理服务工作;
2、施工过程管理主要包括,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合同争议处理,核心技术咨询,已完工程内容核对,工程文件资料收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等;
3、各项工序实施计划管理、工程各工序的验收管理、质检所需材料检测的管理、第三方专项评价管理、检验检测单位管理、工程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工程验收及档案移交、督促施工企业对工程档案进行交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配合审计等服务。确保各种交接资料齐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修复和维护,确保不影响委托人正常使用。
二、造价咨询服务
造价咨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成本估算、核查初步设计概算及工程量清单、施工造价控制、配合工程财务决算等。
1、根据投资规划指标进行限额设计管理,对施工现场现阶段主要设备材料选择进行经济分析;
2、施工图预算审核,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清单,组织造价单位对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确定现场已完成工程量,并依据图纸对其进行核对,确定已完产值;
4、工程款支付管理,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过程计量资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5、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工程洽商的造价控制;
6、对项目暂估价材料、设备的造价控制;
7、费用索赔的造价控制;
8、审核竣工结算,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配合审计工作;
9、督促施工单位对造价资料的归档、保管、移交。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2个及以上专业(至少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建筑)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4月15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调兵山市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调兵山市
联系方式:024-76882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方式:024-74615555
邮箱地址:853624410@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红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1020102001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艺琦
电话:024-7461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