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市安全生产考试点设备采购项目 (一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绵阳市安全生产考试点设备采购项目 (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安全生产考试点设备采购项目 (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11-510796-04-03-614197】FGQB-022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聚星科技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绵阳聚星科技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1-510796-04-03-614197】FGQB-022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绵阳市经开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采购绵阳市安全生产考试基地项目一期所需安全生产考试实操设备(含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采购设备包括1.特种考试设备(包含低压电工作业实操考试设备、高压电工作业实操考试设备、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实操考试设备、压力焊作业实操考试设备、登高架设作业实操考试设备、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实操考试设备、作业现场应急处置实操考试设备等);2.配套电缆管线、配电箱等;3.信息化设备(摄像机、监控附属及存储设备、安全生产考试认证终端、储物柜、叫号系统、安检设备等)。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2.4招标范围: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信息化设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电缆管线、配电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和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R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特种考试设备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内,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 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特种考试设备,信息化设备等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18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09时2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聚星科技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经开区文跃东路81号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816-297519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R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北段93号(中港集团)3楼21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16-21232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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