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丽江市人民医院皮肤科自动蛋白印迹仪配套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Z025-1206
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皮肤科自动蛋白印迹仪配套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2万元(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
最高限价:¥11.2万元(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
采购需求:
单位
序号
是否允许进口
耗材名称
否
1
人份
过敏源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盒(酶联免疫法-
否
2
过敏源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盒(酶联免疫法欧博克10常见食物组)
人份
否
总IgE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3
人份
1.配送服务期内,若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
注:
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价格低于供应商成交价格,则以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价格进行结算,其他情况不作调整。
2.供货期内,如遇国家或云南省或丽江市对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变化时,采购人有权按政策规定执行(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
3.若出现以上目录内医用耗材名称与中标供应商提供耗材名称不一致时,以中标供应商申报的最新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耗材采购平台的名称为准,但必须保证所提供耗材功能的完整性。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3日起开始计一年。
供货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
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
①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外的,不做此要求);
②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凭证(或备案信息),
如有变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
③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变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并承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附件)上显示的产品内容覆盖所投产品(或所投产品类别);
④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不用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2.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
①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②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凭证(或备案信息),
如有变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
③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变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并承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附件)上显示的产品内容覆盖所投产品(或所投产品类别);
④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不用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4.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15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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