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5253 | 项目名称 | 兴围第三工业区第25、26栋及C栋2、3、5楼宿舍物业 |
| 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2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11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第三工业区C栋(E型)宿舍5楼: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兴围村(凤凰)第三工业区宿舍楼-C栋2、兴围第三工业区第25栋: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兴围第三工业区第25栋3、第三工业区C栋(E型)宿舍2、3、5楼: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第三工业区C栋(E型)宿舍2、3、5楼4、兴围第三工业区第26栋: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兴围第三工业区第26栋 |
| 面积/数量 | 1、第三工业区C栋(E型)宿舍5楼:480.00平方米2、兴围第三工业区第25栋:7782.00平方米3、第三工业区C栋(E型)宿舍2、3、5楼:3318.00平方米4、兴围第三工业区第26栋:6782.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权属证明 |
| 资产性质 | 1、第三工业区C栋(E型)宿舍5楼:住宅类2、兴围第三工业区第25栋:厂房类3、第三工业区C栋(E型)宿舍2、3、5楼:住宅类4、兴围第三工业区第26栋: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24月(从2027年2月10日起至2029年2月9日止)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98,944元/月(厂房租金27元/m²/月,管理费1元/m²/月;C栋2、3、5楼宿舍租金24元/m²/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 |
| 履约条件 | 1、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租金及相关费用一次性足额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部分1‰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若欠租超过30天或累计拖欠金额达两个月租金,即视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收回租赁物业;2、租赁保证金:1453140元,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叁仟壹佰肆拾元整)。租赁期限届满后,在承租方将租赁物业腾空,并清洁、完好地交还给出租方,以及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和其他费用,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不计息返还给承租方;3、若承租方违法或违约造成出租方损失,则出租方有权将该租赁保证金用于抵付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部分,如承租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和损失的,出租方仍有权向承租方追偿;4、因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费、电费、租赁税费、通讯费、维修费、工商税费、物业管理费以及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和劳资纠纷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和承担。如不及时缴纳上述费用或处理上述纠纷,导致出租方垫付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返还并承担违约责任;5、租赁物业的转租:租赁期内,承租方不能整体转租,需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将租赁物业分租给第三人,且分租他方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分租合同约定的租期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日,否则因此发生纠纷造成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且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一份分租合同给予出租方备案。分租的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履行承租人的义务,对次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向出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承租方若因经营需要,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应在装修前将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报出租方备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审批方可动工实施,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在装修时不得破坏租赁物业的主体结构和承重,并且必须符合消防和安全的要求;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在租赁物业的装饰装修物、改建、加建和扩建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电设施设备、固定建筑物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8、承租方应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承租方与工人发生的劳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处理,概与出租方无关。若承租方拖欠员工工资达1个月的或出现员工集体投诉、上访后5日内仍未处理完结的,即视为承租方已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收回租赁物业,且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全部经济损失;9、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承租方及分租人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或法律责任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10、承租方对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租赁期间因消防安全问题导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1、租赁期间,由出租方对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进行投保,险种为财产险,受益人为出租方,保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12、租赁期间,租赁物业的房屋主体结构、排污、排水、机电设备、屋面、墙面、门窗、管道、燃气、通信维修等均由承租方负责;1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因政府等部门在租赁物业周边或地下兴建道路、地铁等公共配套设施而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因政府等部门在租赁物业周边或地下兴建道路、地铁等公共配套设施而向我公司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5、租赁物业的用途为厂房、宿舍。租赁期间,承租方若改变租赁物业的用途,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手续和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16、租赁物业的产权:租赁物业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有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明确知悉该情况,并自愿承租,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损失等)。该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17、租赁物业的产权:租赁物业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有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明确知悉该情况,并自愿承租,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损失等)。该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 |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情况1、租赁物业面积总计18362m²,其中第25栋厂房5层共7782m²;第26栋厂房5层共6782m²;C栋宿舍2、3、5楼面积3798m²。2、物业有变压器、有电梯。二、投标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链接]#/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链接])。(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链接])。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1453140元 | 物业管理费 | 管理费1元/m²/月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1月04日 15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04日 15时00分01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04日 15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01日 00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31日 0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承租企业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三)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黄经理;谢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7758815;1588977662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兴围股份合作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委托合同、交易公告、交易文件或者意向方承诺函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集体企业指定账户:(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机构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机构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四、交易保证金人民1453140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五、本项目邀请深圳市众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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