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名称:安徽友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103号10栋2层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零肆万贰仟玖佰贰拾玖元整(¥204292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400万网络高清半球 | 海康威视 | DS-2CD7D4HFLZ-P | 367台 | 1000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史国川、周玉星、周昌权、柴泾哲、李翔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23825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2025年5月1日后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安防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101号联系方式:0551-622330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方式:0551-62220293、622200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工,胡工电话:17775059782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