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财险项目招标项目地区 吉林一、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财险项目二、项目编号:JLSQX-2026-0122三、项目概况:3.1服务范围: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保险业务服务3.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内;3.3最高限价:150万元/年;3.4合同履行期限:两年;3.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服务.四、投标人资格条件: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的省级或市级分支机构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要求),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3投标人需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并在服务人员、办公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4.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承诺书);4.6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4.8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五、获取招标文件5.1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5.3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以清晰可辨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5.4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6.1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2月11日13:306.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13:30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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