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四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四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中:
(1)原文: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现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勘察负责人、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各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但勘察负责人、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2)原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任务联合体成员)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现修改为: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任务联合体成员)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任务联合体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2开标程序中:
原文:(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任务联合体成员)招标人核查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对未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招标人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现修改为:(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任务联合体成员)招标人核查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对未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任务联合体成员),招标人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地方同时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江睦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22日
日期:2025年09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