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港市中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81-00251                      
                                           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手术无影灯技术参数(数量7台)
1.采用LED冷光技术,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2.超薄型灯头设计,灯头直径≥60cm,厚度≤6cm。 
3.灯头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符合DIN1946-4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扰流指数≤22%。
4.灯头采用一体化无螺钉设计,同时灯头操作扶手与灯头一体成型,中间无缝隙,便于非洁净区人员移动手术灯位置的同时医护人员清洁更方便,不会留残留污染而影响洁净消毒效果。
5.手术灯灯头≥IP54防水防尘等级。
6.手术灯中心照度≥160,000Lx。
7.照明深度要求:20%光柱深度(大光斑)≥1300mm,同时满足60%光柱深度(大光斑)≥800mm。
★8.光斑直径可以调节,母灯及子灯均满足最小光斑直径d10≤200mm,最大光斑直径d10为≥300mm
9.光斑均匀性:d50/d10≥50%。
10.母灯深腔照明率100%,子灯深腔照明率100%。
11.显色指数Ra≥ 99,显色指数R9≥ 97。
★12.具备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不小于3500K-4500K,不少于5级可调。
13.无影灯照度≥10级可调节,同时具备一键腔镜模式。
14.具备照度稳定技术,保证手术灯十年寿命周期内照度稳定。
 
吊塔技术参数(数量7台)
1.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6005高强度铝合金,全封闭式设计,吊塔设备外壳喷塑材料符合JIS Z 2801:2010标准,抗菌活性值≥2.0。
2.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2409-2013测试方法,附着力达到最高等级0,防止发生感控风险。
3.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9227:2017标准,外观评价参照ISO10289-1999,评价等级最高为10。
★4.吊塔的承重为≥200kg。
5.托盘的承重为≥60kg。
6.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
7.可配置电源线、导联线、医用气管的收纳装置。
8.吊塔承载部件经承受2倍额定安全载荷后,应无永久性的损坏,且相对负载表面的偏移应≤10o。
9.安装预埋固定件吊架,平缓施加荷载至8000N.m的试验扭矩,法兰盘水平偏角≤0.4°。
10.吊塔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刹车除外)应能承受1.2MPa的气压试验,不出现明显漏气或破裂现象。
11.吊塔的负压吸引系统应能承受500kPa的气压试验,不出现明显漏气或破裂现象。
12.吊塔医用管道在内部压强为320kPa,流量为20 L/min的情况下,承受40kg重物时,流量减少不超过10%。
13.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
★14.吊塔的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UL94-V0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东港市桥南芳清街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港市中医院                     
                                           地  址: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15-668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4-31325151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戎、王亚男、许帅宏、芦玲玲、李馨悦                     
                                           电  话:024-313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