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沽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年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F%BC%88%E9%87%87%E8%B4%AD%EF%BC%89%E6%96%87%E4%BB%B6,%E5%B9%B6%E4%BA%8E2025-12-24%3Cp%3E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124300010001
项目名称:沽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年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各类公务用车的修理和换季保养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2-04至2025-12-10,
08: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EF%BC%89%3Cp%3E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EF%BC%89%E3%80%81%E5%BC%A0%E5%AE%B6%E5%8F%A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6%B2%BD%E6%BA%90%E5%88%86%E4%B8%AD%E5%BF%8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双盲+远程异地”评审:评审小组(除征集人代表)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征集人审核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审专家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评标工作,评审专家按照其所属地就近参与评审。
2.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招标方式,评审办法采用价格优先法,入围供应商不超过10家(含10家)。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征集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入围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成交价差额累进制计算,即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按1.5%收取,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按照0.8%收取,累加计费。
5.对于本项目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
7.依据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张财函字〔2024〕61号》,为推动信用融资“政采贷”落实落地,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8.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9.质疑渠道:河北凌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0313-5887007;沽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左志丽,电话:0313-5812163;投诉渠道:沽源县财政局采购办,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桥西路393号,电话:0313-582801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沽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沽源县人民街1号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313-5887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凌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张家口市
桥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西大街2号前屯新天地小区3号楼5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0313-5887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0313-5812163
电话:0313-5887007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