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发改发〔2024〕31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中央补助投资、市本级财政资金组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克拉玛依农业综合开发区东南侧,玛纳斯河岸线左岸冲洪积平原区。
2.项目规模: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总库容1550万 m3,正常蓄水位285.50m,最大坝高14m。工程由引水管道、调节池大坝、进水建筑物、供水兼退水建筑物组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02003909000153001001 | 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660 | 260.26 | 在服务期限内开展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核等,(不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决算审计),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及上述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有关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相关工作等。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证书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
2、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本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各投标企业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5年5月15日11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联 系 人:曹帅
电话:0990-6236659
招标代理: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47号
联 系 人:李彦霖、黄艳丽
电话:15899390011、0990-6881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