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新华区高庄沟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5-410402-04-02-720209)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新采招标-2025-9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新华区高庄沟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234817.79元
最高限价:24234817.79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建2025142号-2 | 平顶山市新华区高庄沟排涝通道建设工程监理 | 410000.00 | 41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新华区建设路至西环路段,桩号范围为K0+000-K2+300,标段长度为2.300公里。包含建设内容为:1、截污纳管工程,包含沟槽开挖、顶管、回填砂砾石等,主要工程量如下:(1)DN1000P型钢承口钢筋混凝土Ⅲ级管:20米;(2)DN800承插口式钢筋混凝土Ⅱ级:1682米;(3)DN600承插口式钢筋混凝土Ⅱ级:236米;(4)φ18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座;(5)φ15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1座;(6)φ12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5座;(7)φ10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3座;2、河道治理工程,包含河道边坡治理、防护栏杆,具体工程如下:(1)河道边坡治理:1)河道清淤:2)河道边坡刷坡;3)三维土工网垫护坡;4)联锁式混凝土块及挡墙护坡。(2)防护栏杆:K2+050~K2+150段河道西侧挡墙顶设置防护栏杆。
新华区西环路至平煤大道段,桩号范围为K2+300-K3+811,标段长度为1.511公里。包含建设内容为:1、截污纳管工程,包含沟槽开挖、顶管、回填砂砾石等,主要工程量如下:(1)DN1000P型钢承口钢筋混凝土Ⅲ级管:52米;(2)DN800承插口式钢筋混凝土Ⅱ级:1776米;(3)DN600承插口式钢筋混凝土Ⅱ级:1010米;(4)DN400承插口式钢筋混凝土Ⅱ级:22米;(5)φ18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座;(6)φ15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7座;(7)φ12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3座;(8)φ10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1座;2、河道治理工程,包含河道边坡治理、溢流堰、破损道路恢复、防护栏杆,具体工程如下:(1)河道边坡治理:1)河道清淤;2)河道边坡刷坡;3)三维土工网垫护坡;4)联锁式混凝土块及挡墙护坡。(2)溢流堰:K2+300-K2+800段设置9道混凝土溢流堰。(3)破损道路恢复:因污水管道修建,原有道路需要破除并恢复。恢复道路长度为451.5米,路面宽6米,路基宽7.5米,沥青路面,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标线工程。(4)防护栏杆:K3+420~K3+695 河道两侧挡墙顶设置防护栏杆。
5.2 项目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
5.3 标段划分:本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段,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5.4 招标范围: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
5.5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财政资金,已落实。
5.6 计划工期: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和保修期。
5.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监理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任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社保部门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文件。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名称: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稻香路与优胜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52907799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奥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30号院(卫东区建设局三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7537582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7537582661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