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渔业绿色发展--渔业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5-00730
项目名称:渔业绿色发展--渔业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渔业绿色发展--渔业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渔业绿色发展--渔业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至 2025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2副(与网上提交的电子化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畜牧和渔业发展中心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华山大街73号
联系方式:17789208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
联系方式:17795675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林
电话:17795675528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