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宜宾市翠屏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翠发改批〔2025〕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宜宾市翠屏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翠发改批〔2025〕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址:翠屏区各乡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象鼻水厂近期最高日供水规模为3.0万m3/d;新建金秋泵站远期最高日供水规模为1.6万m3/d,近期供水规模为1.0万m3/d;建设自来水供水管网约23.9公里及配套闸阀井、电力设施等,覆盖翠屏区北域的象鼻街道、金坪镇、金秋湖镇、三江新区双城街道。 2.4计划总投资:29800万元;本标段投资额:9994.19万元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均应具有法人资格。联合体应以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宜宾市水利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编制范本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及相关工作,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独自再次参与该项目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单位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4 23:00 至 2025-10-31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4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仅适用于投标人>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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