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源头流域(南郑区濂水河上游段)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 | 汉江源头流域(南郑区濂水河上游段)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hc34awi07001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汇博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岳东梅 | 联系电话 | 0916-2527750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格(元) | 工期(日历天) | ||
陕西华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潘俊宏 陕261171810555 | 5830584.56 | 180 | ||
陕西为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黄薇 陕261161794865 | 5962008.74 | 180 | ||
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永 陕1612020202201152 | 6080978.13 | 180 | ||
陕西西和建设有限公司 | 易坚 陕261151666068 | 6007547.06 | 180 | ||
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代明杰 陕261212147181 | 6051617.51 | 180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01月02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兴汉物资总公司综合楼2楼203室,电话:0916-2527750,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469328@qq.com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
汉江源头流域(南郑区濂水河上游段)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 | 汉江源头流域(南郑区濂水河上游段)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hc34awi07002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汇博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岳东梅 | 联系电话 | 0916-2527750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格(元) | 工期(日历天) | ||
陕西航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文健红 陕261151701681 | 4363820.90 | 180 | ||
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刘李娃 陕261121335076 | 4371914.41 | 180 | ||
陕西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胡薇 陕261171811322 | 4358610.49 | 180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01月02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兴汉物资总公司综合楼2楼203室,电话:0916-2527750,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469328@qq.com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
汉江源头流域(南郑区濂水河上游段)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 | 汉江源头流域(南郑区濂水河上游段)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三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hc34awi07003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汇博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岳东梅 | 联系电话 | 0916-2527750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格(元) | 工期(日历天) | ||
陕西鼎泰兴邦建设有限公司 | 鲁静 陕261161793640 | 8019797.64 | 180 |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邹雪芳 闽2352008200917642 | 8128822.43 | 180 | ||
陕西中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刘金芬 陕261181902694 | 8011367.34 | 180 | ||
陕西航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李海陆 陕261151670385 | 8146525.74 | 180 | ||
陕西大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吴荣 陕261141676268 | 8179807.33 | 180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01月02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兴汉物资总公司综合楼2楼203室,电话:0916-2527750,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469328@qq.com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
汉江源头流域(南郑区濂水河上游段)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 | 汉江源头流域(南郑区濂水河上游段)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四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hc34awi07004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汇博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岳东梅 | 联系电话 | 0916-2527750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格(元) | 工期(日历天) | ||
北方国源实业有限公司 | 罗利瑞 陕261232310583 | 3851596.75 | 180 | ||
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韩小利 陕261151668318 | 3860163.34 | 180 | ||
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严维波 陕261222256939 | 3867689.99 | 180 | ||
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李海飞 陕1612019202103966 | 3855545.59 | 180 | ||
汉中迅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肖雪梅 陕261212248106 | 3694060.87 | 180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01月02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兴汉物资总公司综合楼2楼203室,电话:0916-2527750,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469328@qq.com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