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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举证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阳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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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举证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21

项目概况

灯塔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举证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81-00060
项目名称:灯塔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举证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40000
最高限价(元):9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2025年度国家下发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比对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制作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传图斑信息并开展外业调查举证任务;在2024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林地、草地、湿地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移交的变化图斑及举证成果,对涉及地类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通过县级自查与市级检查后,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

三、履约地点:灯塔市自然资源局(辽宁省灯塔市中兴路458号)。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完成并通过国家级核查后,待财政拨款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

★五、工作内容

(一)项目需在灯塔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开展;

(二)供应商须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相关要求及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工作,按要求提交各项成果;

(三)供应商需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相关的具体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提交各项成果,成果需通过市级审查、省级和国家级内、外核查。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的工作部署,开展灯塔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举证工作。

(五)本项目工作内容不包含2025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

六、工作任务

(一)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及具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国家下发的2024年底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图斑,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内业自主提取各类变化图斑,制作国土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和建库工作。全面掌握2025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灯塔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上报并通过市级检查和省级、国家级核查。

落实做好2025年度日常举证变更工作,并按要求形成日常举证变更调查成果,成果需通过市级审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

(二)配合上级做好内、外业核查、核实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具体要求,配合做好省、市级对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全面检查、国家级内业核查及数据库质量检查、国家级外业实地抽查核实及互联网+外业核查等各项检查核实工作。

(三)配合做好与2025年度变更调查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与2025年度变更调查相关的数据分析、提取、汇总等各项工作任务。

七、主要成果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成果资料,应包括矢量、举证资料、汇总统计数据、文字报告等。

(一)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主要包括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数据、统计汇总表格及数据库等。

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2025 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即通过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的增量信息与各类统计报表,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等。

2.日常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更新过程层矢量教据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成果

其他成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举证成果及其他有关证明、说明材料等。

(三)成果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形成国土变更调查上报成果,成果需按时保质提交,并通过市级审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标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以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启封、拆包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确认同意使用);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供应商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5、供应商递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接收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419-5521111。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送达到,节假日不接收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所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磋商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磋商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磋商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磋商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 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磋商会议过程中需要确认的相关事项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磋商会议过程中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辽宁省灯塔市中兴路458号
联系方式:0419-8584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联系方式:0419-2523456
邮箱地址:lnxcztbdl@163.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通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0191032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419-55211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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