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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路与大连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及征仪南路与哈平西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大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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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路与大连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及征仪南路与哈平西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QT0102G251231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东路与大连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及征仪南路与哈平西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已由哈尔滨市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平发改发【2023】73号及哈平发改发【2023】74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哈尔滨市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平发改发【2025】21号及哈平发改发【2025】22号批准,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区级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玺嘉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东路与大连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及征仪南路与哈平西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

(1)新疆东路与大连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续建):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大连路(新疆东路-通宾街)、双拥路(新疆东路-通宾街)、建文街(双拥路-大连路)、威海路(上好佳厂-黄海一路)、黄海一路(威海路-威海二路)、新疆东路(烟台三路-征仪南路)既有市政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

(2)哈平西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续建):位于哈平西路(征仪南路-威海路)。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新疆东路与大连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续建):非开挖修复d300-d800现状排水管线3186.23米,并修复配套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新建d300-d800污水管线594.7米,并配套建设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新建d300雨水连接管292.44米,新建雨水口8座,对部分现状雨水管线及雨水连接管进行泡沫混凝土封堵,对破坏的路面进行原状恢复;

(2)哈平西路交叉口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续建):新建d1200-d2000雨水管线387米,并新建配套建检查井、雨水口、雨水连接管等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不限于工程建设手续办理、项目报批报建、设计管理、造价管理、监理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内容。

(2)工程造价咨询:承担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造价管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初审、配合工程招标报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决算编制审核等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无价材料设备询价、财政不予评审部分预算及结算。并配合财政评审等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配合审计工作。

(4)专项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求的专项服务内容,如工程质量检测费、雷达检测、施工图审查、基坑监测、水土保持等涉及的全部专项咨询服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064656.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全过程项目管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EF%BC%89%EF%BC%9B%3C/p%3E%3Cp%3E

(2)造价咨询: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由专业负责人兼任;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造价咨询负责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安装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4)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

(5)项目负责人(含各专业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本项目中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5%85%AC%E5%B8%83%E7%9A%84%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3%80%82%3C/p%3E%3Cp%3E

(3)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3C/p%3E%3Cp%3E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全过程咨询企业不得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员方担任,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线上获取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2%E6%9C%8831%E6%97%A517%E6%97%B600%E5%88%86%E8%87%B32026%E5%B9%B401%E6%9C%8809%E6%97%A517%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9%9C%80%E5%9C%A8%E5%8F%91%E5%94%AE%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6%85%E8%87%B3%E5%B0%91%E4%B8%8B%E8%BD%BD%E4%B8%80%E6%AC%A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4%B8%8B%E8%BD%BD%E4%B8%80%E6%AC%A1%E5%90%8E%E5%8F%AF%E4%B8%8D%E5%8F%97%E6%97%B6%E9%97%B4%E9%99%90%E5%88%B6%E8%BF%9B%E8%A1%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88%96%E7%AD%94%E7%96%91%E6%96%87%E4%BB%B6%EF%BC%8C%E5%90%A6%E5%86%B3%E5%AF%BC%E8%87%B4%E7%9A%84%E6%97%A0%E6%B3%95%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88%96%E7%AD%94%E7%96%91%E6%96%87%E4%BB%B6%EF%BC%8C%E5%90%8E%E6%9E%9C%E8%87%AA%E8%B4%9F%E3%80%82%3C/p%3E%3Cp%3E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3日08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3日08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F%BC%9B%3C/p%3E%3Cp%3E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3%80%82%3C/p%3E%3Cp%3E

9.其他

10.1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2305644。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451-86553053

招标代理机构:中玺嘉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8栋2单元1201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0451-51078797

电子邮件:zhongxi2014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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