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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其他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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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桥办事处、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二次)组织公开竞争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活动,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CJZB2026-030;

3.项目概况:郭村安置房项目立项总投资约25亿元,项目包含6个住宅地块、4个商业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其中住宅地块建筑面积约 85.2 万㎡,包括高层住宅、配套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地下车库等;4个商业地块仅S2商业地块在建,建筑面积5.45万㎡,其他3个商业地块(S1、S3、S4)目前无建设计划;周边部分基础设施配建完成。

4.采购范围:选聘造价咨询机构负责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的清算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包含6个住宅地块、4个商业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的工程造价核算,以进场后甲方提供的合同和费用清单等资料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已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咨询服务合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已发生的各项工程相关费用,经中标单位核算后,按甲方要求出具完整的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

(2)项目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交钥匙工程,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地勘、文探、设计、建安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电梯设备及安装、道路及广场、景观绿化、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供水工程、污雨水工程、变配电工程、安防智能化系统、消防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达到交房标准涉及的所有工程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勘、文探、设计、施工、监理、管理费等达到交房标准涉及的所有费用)。此部分造价咨询服务,前期已由建设单位委托某咨询公司开展工作,中标单位需与上述单位配合,对已完工作进行复核并共同完成后续工作,并将成果汇总至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中。

(3)项目已签订的设计、监理、水、电、气、暖、垃圾清运、高压线迁改等合同,项目已发生的属于清算范围内的相关费用等,经中标单位核算后,按甲方要求出具完整的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

5.服务期限:自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后,至成果文件经采购人审核无疑问后止,共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及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及造价管理等的规定,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二、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6年9月20日                          

评审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会议室

磋商小组成员:白坡、黄连峰、肖玉森

三、成交情况:

成交单位名称: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号楼3单元19层426号

成交价: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元整(193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后,至成果文件经采购人审核无疑问后止,共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及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及造价管理等的规定,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项目负责人:吴慧  注册证号:建[造]11134100006742

四、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桥办事处

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23楼

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0371-53721655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祝明霞、张苗苗

电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邮 箱:zzgxcsjs506@[链接]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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