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内控制度》规定,现就我单位动物溯源及动物检疫耗材与消毒清洁用品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参与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防护服、消毒用品等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及检疫工具及耗材清单(详见附件)。
二、采购期限及交货地点
(一)采购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办法。
(二)交货地点: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昆明市鼓楼路118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二)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应有详细的单项报价明细,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报价格均为含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
2.报价必须真实有效,符合有关规定,供应商不得哄抬或低于成本价报价;
3.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费、运输费、验收费、税费、交通费、通信费等的所有费用;
4.服务方案、质量承诺、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格式自拟。
(三)其他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证明公司实力和优势的材料等。
注:以上文件需编制目录并A4纸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提供1册密封包装。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时间: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16:00前。
(二)提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路118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5楼。
(三)联系人:洪老师,0871-65163551。
六、评审公示
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询价小组将按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供应商后,评审结果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未收到异议,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公示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