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钦州市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E4507002846007266001 )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钦州市主城区,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市政管网改造:改造供水管径DN110mm-DN1000mm,管线总长约57.13千米,采用球墨铸铁管(K9级)、PE管。其中改造DN110供水管线1140米,改造DN160 供水管线16757 米,改造DN200供水管线6687米,改造DN250供水管线6766 米,改造 DN300供水管线18884米,改造 DN400供水管线 6846 米,改造DN1000供水管线49米,增设分区计量装置35套。(二)一户一表改造:对包含桂侨小区、金页制药公司宿舍、新华名园等43个小区的一户一表改造,改造供水管径DN50-DN200mm,管线总长约132.7千米,采用球墨铸铁管、给水复合钢管。其中改造DN50供水低压管线25029米,改造DN80供水低压管线37544米,改造DN100供水低压管线65284米,改造DN150供水低压管线1586米,改造DN200供水低压管线3255米;改造二次供水加压设施8套;改造DN20住户水表组9643个,改造 DN150总表组45个。(三)增设一体化加压泵站:在钦州湾大道与政通街路口、南珠东大街与环城东路路口等共8个位置增设8座一体化生活供水加压泵站。项目总投资估算22823.18万元。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和施工图设计招标。
三、计费基数
根据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钦州市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钦市发改投〔2025〕24号),暂按业主提供的《钦州市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版)》总投资估算表中的建安费16140.95万元为计费基数,结算时按实基数计算,并按中标价与收费基准价的下浮比例调整。
四、计费依据
(一)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按《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2025〕4号)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二)设计费计取执行钦政办〔2025〕4号文关于“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取设计费;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以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等相关规定。
五、收费基准价计算过程
(一)本项目设计收费基价
根据《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钦州市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钦市发改投〔2025〕24号),暂按业主提供的《钦州市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版)》总投资估算表中的建安费16140.95万元为计费基数。按照本定额中的计算办法,则项目设计收费基价(Y)为:
Y=274.32+(510.12-274.32)×(16140.95-10000)/(20000
-10000)=419.12(万元)
(二)本项目设计收费基准价
1.工程属于市政工程,专业调整系数t1取1.0。
2.参考市政公用工程复杂程度为较复杂(Ⅱ级),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t2取1.0。
3.项目属于改造工程,附加调整系数t3取1.1
4.市政工程的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基本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为100%。
5.综上所述,本项目设计收费基准价(J)为:
J=Y×t1×t2×t3=419.12×1.0×1.0×1.1=461.03(万元)
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2025〕4号),参考本通知钦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预算管理暂行评审标准表备注第5点:“单项或批量总投资额达到7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市评审中心可会同业主根据市场、批量情况等因素另行调整下浮比例”并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参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计算后下浮50%,则本项目设计服务招标控制价为:
461.03×(1-50%)=230.52(万元)
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0.52万元,招标设计收费基准价为:461.03万元,下浮系数有效报价范围≧50%。
投标人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钦州)下载附件招标控制价计算书。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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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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