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10KV变配电站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年10月20日 项目编号:SZHZB-2026041 1.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舜之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10KV变配电站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更换高压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及配套直流屏、电缆、控制桥架、基础槽钢等设施,新做全站接地系统,增设模拟屏,更换绝缘地毯,安装大门挡鼠板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开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暂定),工期45日历天。 (3)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4)预算金额:980000.00元 (5)最高限价:844411.00元 2.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其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链接]、打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7天内打印有效));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以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5)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微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3.凡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2026年10月20日09:30:00时至2026年10月26日16: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如无特别说明,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现场(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沈杜公路118号6号楼225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3)报名人员要求为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①单位负责人需提交: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b.身份证原件;②委托代理人需提交:a.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b.身份证原件。报名同时须缴纳工本费1000元(现金)并获取采购文件。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沈杜公路118号6号楼225号 5.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沈杜公路118号6号楼225号 6.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需提交的材料: (1)响应文件; (2)空白并已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报价情况汇总表(最后报价)》; (3)单位负责人出席需携带:①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②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①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②身份证原件;③近3个月个人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单位需与委托单位一致)。 7.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关注。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40号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1-68395098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舜之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沈杜公路118号6号楼225号 联系人:邵文华 电话:15221458590 邮箱:szhui2021@[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