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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25-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康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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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康市2025-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AKCG-20250408.1B1

项目名称:安康市2025-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5-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保险服务安康市2025-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4,700,000.00 4,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承办服务期两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承办服务合同一次签两年,工作协议1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5-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5-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省级公司须具有陕西银保监局核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至 2025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安康市2025-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509156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幢1单元门面房

联系方式:1389153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菲

电话:13891530011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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