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留往来清收风险代理律所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遗留往来清收风险代理律所
采购编号:YDJT2025110030
采购人名称: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一、采购内容:贸易遗留往来清收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诉讼、(恢复)执行、申请破产、重组、对债务主体股东及其董监高发起延伸诉讼等。具体权限范围以代理律所投标方案及后续同中标单位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内容为准。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公开)
本次谈判采购分为二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筛选不多于6家符合条件律所;第二阶段,由第一阶段通过资格评审的律所,根据具体往来明细,对每一笔往来款分别提出相应后续清收风险代理工作方案,通过谈判方式确定1-2家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标段(包)遗留往来清收风险代理律所的资格要求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和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核心业务团队实力雄厚,至少配备5名及以上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专职律师,且团队成员在不良资产处置、债权清收、商事诉讼与执行等领域具备丰富实务经验,曾服务过大中型企业或金融机构往来清收项目者优先。
5)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债权清收全流程操作技巧,具备挖掘债务人、担保人财产线索的能力,能有效推进诉讼、保全、执行等相关程序。
6)近三年无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记录,无不良执业信誉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保密意识。
7)没有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悦达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等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8)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或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五年的。
9)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第一阶段采购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第二阶段向投标人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期间通过悦达集团阳光采购平台(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