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改扩建工程(二期)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松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改扩建工程(二期)补充通知(一)(招标编号:E3507240701100094002),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2900 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楼面积 1000 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现修改为:工程建设规模:新建综合楼面积 1000 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 2900 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楼面积 1000 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现修改为: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综合楼面积 1000 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3、本补充通知上传、“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并以此为准,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及时下载并查阅。
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第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 管理人员最低资格 和人数要求劳务员(劳资专管员):1 人。备注:①上述人员配备具体详见福建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 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 号)规定;②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 根据闽人社发(2021)3 号文要求配备。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 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本单位 (含分支机构)缴交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现修改为:劳务员:1人备注:①上述人员配备具体详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号)规定;②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5、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0 部门、5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 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 号)、 (闽发改规[2023]7 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需按“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6、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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