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乾晖里保租房装修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9-330106-04-01-858246 |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绿居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东8楼813室-817室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12层1201-1203室、1205-1208室 | ||||
联系人:周璇 | 联系人:伍红仙 | ||||
电话:0571-56770392 | 电话:13357106093 | ||||
标段(包)名称: | 乾晖里保租房装修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017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提疑问题1、招标公告3.10~3.15在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截图。回复:招标公告3.10~3.14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招标公告3.15省外企业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提疑问题2、招标公告内的资格条件业绩是否可以与资信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重复使用?回复:可以。提疑问题3、业绩证明材料是否能用竣工验收意见书代替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回复: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澄清修改内容:本项目明确定标会议中仅需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面试。招标文件前附表7.2.6☑现场面试中“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施工项目不作持证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现场提供任命文件)参加现场面试。”调整为“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面试。”;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本项目明确定标会议中仅需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面试。招标文件前附表7.2.6☑现场面试中“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施工项目不作持证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现场提供任命文件)参加现场面试。”调整为“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面试。” | ||||
行政监督机构: | 西湖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1-89513520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9 09:12: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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