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
标
公告
1.
招
标
条件
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已由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6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统筹解决,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
目概况与招
标
范
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172.8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834.32
万元,建设规模:
对高铁南站片区内供热主管网进行改造,将原敷设于德胜路(高铁南站至前进大街)的DN1400主管网进行拆除改造,将原敷设于育才街的DN600管网拆除并改造为DN700管网,对位于高铁南站片区的现状分支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其中DN1400主管网改造长度约1.05公里,DN600管网及分支管网改造长度约11.19 公里,破路恢复总量为23103平方米。新增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0座。
管道路由
衡水南站迁改部分:原DN1400供热管道沿德胜路由西向东直埋敷设,由东湖大道至红旗大街。将原供热主管线DN1400由规划站前路与常庄西路交口西南角约250米处切断并沿常庄西路开始向东敷设,至青莲街后沿站前支路二向南向东敷设,敷设至站前支路三,与现状DN1400主管网进行连接。管道位于德胜路北侧非机动车道上。
其他沿线分支管网部分:
1.
前进南大街主管道:前进南大街(崇文路-文昌路),管径为DN450、DN300、直埋敷设,采用无补偿冷安装。路由位于路西非机动车道。
2.
青莲街从文昌路至京华路:管径为DN600、DN450,直埋敷设,采用无补偿冷安装。路由位于路西非机动车道。
3.
前进南大街附属分支管道:分为学中路支线DN400,沿学中路向西敷设。敷设方式为直埋敷设,补偿方式为自然无补偿。路由位于路北非机动车道。
4.
育才街北主管道:育才街(德胜路—崇文路),全程管径为DN700,与已有崇文路以北管道对接,实现永兴路、德胜路DN1400主管道互联互通,实现环网。全程管径DN700,直埋敷设,补偿方式为自然无补偿。路由位于路西非机动车道。
5.
育才街北附属分支管道有2支,一为京华路(育才街—前进大街),京华路主分支由其他工程建设;西杜街、桃花街分支由本工程建设,管径为DN250。二为学中路(育才街—前进大街),管径DN350,有桃花街、三杜街2个分支,分支管径均为DN250。敷设方式全部为直埋敷设,补偿方式为自然补偿。其中,学中路育才街西侧,热力管道与丰收渠交叉,特殊节点采用顶管下穿的敷设方式,路由位于路北非机动车道。
6.
育才街南主管道:育才街(德胜路—支路8)。全程管径为DN500,采用直埋敷设,补偿方式为自然补偿。其中,支路8育才街西侧,热力管道与丰收渠交叉,特殊节点采用顶管下穿的敷设方式。路由位于非机动车道。
7.
育才街南主管道,主要有2个分支,一个分支沿育才街向南敷设,约250米,管径为DN250,直埋敷设,补偿方式为自然无补偿。另一个分支沿三杜街向北敷设,管径为DN250,直埋敷设,补偿方式为自然无补偿。路由位于非机动车道。
8.
破路恢复:恢复与原道路结构一致,破路恢复总量为23103平方米。
以上建设内容按照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衡水市桃城区德胜路(高铁南站至前进大街)、育才街(崇文路至站前路)及其沿线。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876
万元。
2.3
计划工期:
487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
标
人
资
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
具备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或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GB2)
资质
。(
?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
3.3.4
其他: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3.5
投标人
自
2022
年
6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
一项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管网(或市政公用工程包含管网)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
;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
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11
拟投入人员应提供近六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
养老保险
证明
。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投
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
4.
招
标
文件的
获
取
4.1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
9
时
00分,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获取招标文件;
4.2
![]()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
投
标
文件的
递
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递交至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上发布。
7.
提出异
议
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网络递交(方式)
向
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王凯翔
,联系电话:
18888821121
。
8.
本招
标项
目的
监
督部门
监
督部门名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0318-2056307
电
子邮箱:
hsszbb@163.com
9.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3880元/标段(包)
。
10.
联
系方式
10.1
招标人:
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1896号(市城投集团);联系人:
张勇,联系电话:
13833808883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项目负责人:
王凯翔,联系电话:
18888821121
;联系人:
王凯翔,联系电话:
18888821121
,电子邮箱:
ciecczztz@163.com。
2025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