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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文化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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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文化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21
项目概况

2026年辽宁文化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60156
项目名称:2026年辽宁文化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710000
最高限价(元):7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辽宁文化云供需对接专区建设 搭建功能完备的供需对接线上专区,组织供方和需方入驻平台,分别开通相应账户权限;供方可发布产品/项目信息及服务供给信息,需方可发布采购需求及基层点单信息;采购方对各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开展推介与促进对接,推动供需双方通过采购、公益等方式促成项目落地;及时将落地项目案例发布至专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开展内容更新、审核维护与功能迭代,并与国家公共文化云实现信息同步。 (一)建设要求 1. 供需专区建设 依托辽宁文化云平台,搭建功能完备的供需对接线上专区,作为辽宁公共文化产品与项目供需对接的统一线上窗口。专区应包含产品/项目库、项目推介、供需对接、云上文采会、落地案例等栏目,具备综合检索、数据统计等功能,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便捷的对接工具。 2. 供方入驻与产品/项目库建设 组织省内符合条件的供方注册机构账户并入驻平台,选择供方角色,提交各类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信息,经审核、入库,建立动态更新的产品/项目库。具体要求如下: (1)机构信息应包括:机构名称、地址、登记/注册地、机构标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业务简介等,并关联相关活动信息。 (2)品类覆盖。文化内容类包括文艺演出、艺术培训、艺术导赏、展览展示、特色活动、志愿服务、文化讲座、业务培训等;科技融合类包括新媒体应用、软件平台、数智服务/设备等;设施运营类包括空间设计、委托管理、设施委托等;决策咨询类包括政策咨询、活动策划、文旅培训、第三方绩效评价等;文创产品类包括文化馆IP文创、非遗产品、其他文创产品等;以及其他与公共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的内容。 (3)产品/项目信息采集内容。应包括产品或项目名称、展示图片、宣传视频、文字介绍,以及联系方式、价格、支付方式,关联机构信息和活动信息。 (4)活动信息采集内容。应包括与供方、产品/项目相关的推介活动、展览展会、演出计划等。 3. 需方入驻与需求发布 组织辽宁省需方入驻平台,发布采购需求和基层点单需求。需方注册后选择需方角色,可根据实际需要发布服务采购公告、基层点单信息等,明确采购内容、规格要求、预算范围、响应时限等,并对所发布的需求信息负责。对需方发布的需求信息需进行审核确认后予以发布。 4. 专区运营 建立常态化运营维护机制,确保专区内容鲜活、功能可用、服务高效。 (1)内容更新。专区每年更新产品和项目信息不少于200条;每年更新线上展示与公益性推广专题不少于30项。 (2)信息审核。所有入库和发布信息应经采购方审核确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入库的产品/项目应以供方主动提交或通过文采会、展会、市集等渠道汇集为主。 (3)推介与促进对接。对专区内的优质产品/项目和供需信息进行推介,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组织开展对接活动,撮合供需双方达成合作。供方应积极对接和回应需求方的采购及点单需求,参与文采会、集市等线上线下项目推介活动;需求方应主动将采购需求和基层点单需求发布至专区,并积极对接供方。 (4)项目落地与案例发布。推动供需双方通过采购、公益等方式促成项目落地。对已落地项目,应及时将典型案例发布至专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5. 与国家公共文化云信息同步 供需对接专区应与国家公共文化云实现信息同步,确保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专区数据通过标准接口或数据文件对接到国家公共文化云,实现产品/项目信息、展示及推广项目信息、供需对接信息等的同步更新。专区应同步更新展示国家公共文化云适时更新重点展示及推广产品/项目信息。 (二)成果提交 向国家公共文化云提交产品/项目、展示与公益性推广项目的信息汇总表和数字资源包。提交专区首页及各栏目页面截图、专区访问链接、后台数据统计截图,通过公共文化云项目跟踪管理系统提交,以硬盘或网盘等离线方式报送。 二、公共文化云平台联通建设 开展公共文化云平台联通:一是开发省级文化云平台与本省已有的市县级文化云平台对接的数据接口,或利用省级文化云平台,收集本省、市县公共文化相关数据,实现本省公共文化云平台用户、资源、服务数据汇聚;二是开发省级文化云平台与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之间的数据接口,将省级公共文化云平台接入公共文化云集群体系,与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在用户认证、数字资源、服务数据三个方面实现互联互通。个人用户实现“一点注册、全云通享”,资源层面实现“统一目录,分布存储”,数据层面实现“分级管理,可视化汇聚”。 (一)建设要求 1.参照《国家公共文化云对接接口标准》等接口标准制定本省的相关标准和工作规程,统筹汇聚本省内用户、资源和服务数据。 2. 辽宁文化云接入公共文化云集群体系。辽宁文化云平台作为公共文化云集群体系重要节点,需明确平台链接路径,参照《数字文化馆技术和资源基本要求》(GB/T 45148-2024)和《国家公共文化云对接接口标准》等标准(相关标准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发布)实现与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联通。 3. 接入国家公共文化云用户认证体系。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作为统一用户认证的中央节点,用户在辽宁文化云平台进行注册时,可选择同步注册为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的用户,后续即可凭同一身份免注册登录访问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及接入认证体系的其他省级公共文化云平台。将国家公共文化云用户快捷登录认证功能添加至本平台用户登录界面,实现国家公共文化云用户在辽宁文化云平台的快捷登录。 4. 接入公共文化云资源共享体系。纳入公共文化云资源共享体系的资源可以有三种共享方式:一是可下载方式。可下载方式所提供的资源可供国家公共文化云及其他省级公共文化云平台下载使用。二是链接方式。链接方式所提供的资源可供国家公共文化云及其他省级公共文化云平台以链接方式对外提供服务。三是浏览方式。浏览方式所提供的资源可供国家公共文化云机构用户在后台浏览查看。 5. 接入公共文化云服务数据体系。构建本省服务数据共享体系,并采集、整理本省用户服务数据,形成本省公共文化云平台可信数据集。按照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提供的服务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将本省公共文化云服务总人次、注册用户总人数、资源总量等核心业务服务数据汇总整理后,参照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提供的接口技术指引,以接口方式每日提交。 (二)成果提交 所提交数据,应遵循国家公共文化云统一的字段命名规范、枚举事件类型及数据格式标准。采集所得的原始数据应先在本地脱敏处理后,再推送至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对公共文化云平台联通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项目跟踪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14时00分至2026年10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辽宁省文化资源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68号
联系方式:024-24564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024-22512301
邮箱地址:lnznxmgl@[链接]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82189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明、甘润之、陈辰、雷冬、苏羽
电  话:024-225123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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