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对预中标公司提交资料提出异议和疑问
1、智能蜡饼制作恒温系统技术要求第 4 条:
4.恒温室温度 35-95℃,步长≤1℃;
质疑原因:预中标公司贵州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应标情况。
经过各方了解,预中标公司产品(品牌:无锡锦田康、型号:JT k-Ql-12或 JT k-Ql-18(JT k-Q1-18 是最高型号,最高型号参数都不满足要求)的实际参数为“恒温室温度 35-70℃,步长0.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达到“恒温室温度 35-95℃”,但是在技术分上面从公示分数来看,中标公示得到满分,此次应扣除一条参数不满足-2 分。
2、智能蜡饼制作恒温系统技术要求第 5 条:
一次可最多制作 12 盘蜡饼,1-11 盘的每个蜡盘上均有导流口,底部 12 盘无导流口。可以指定任何一盘随时放蜡无需排堵,蜡饼厚度 5-25 任意可选。(提供操作界面截图)
质疑原因:预中标公司贵州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应标情况。经过各方了解蜡饼制作的放蜡厚度,只有每盘可单独控制,有单独的控制系统才能做到每盘 5-25 厚度任意可调,(以便临床科室在各种需求下更好使用比如加药粉时蜡不浪费,比如需要热敷不同部位厚度需求不一),但预中标公司产品(品牌:无锡锦田康、型号:JT k-Ql-12 或 JT k-Ql-18(JT k-Q1-18 是最高型号,最高型号参数都不满足要求))放蜡时是通过上一盘满到一个厚度再流到下一盘,所以他们只有一个厚度,无法满足 5-25mm 厚度可调的要求,预中标公司的放蜡方式是最少 1-4 盘一起放蜡,所以也满足不了可以指定任何一盘随时放蜡要求。
但是在技术分上面从公示分数来看,中标公示得到满分,此次应扣除一条参数不满足-2 分。
事实依据:1、品牌:无锡锦田康、型号:JT k-Ql-12 或 JT k-Ql-18)参数确认函:(JT k-Q1-18 是最高型号,最高型号参数都不满足要求,参数确认函来源于厂家盖章参数)
2、品牌:无锡锦田康、型号:JT k-Ql-12 或 JT k-Ql-18)检测报告(JT k-Q1-18 是最高型号,最高型号参数都不满足要求,检验报告来源于厂家宣传)
3、品牌:无锡锦田康、型号:JT k-Ql-12 或 JT k-Ql-18)实物图片(图片来源于医院实拍)
具体内容详见提交附件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二:
1、预中标公司贵州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开具虚假授权或者授权来源不符合区域要求。
授权要求:质量保证:为保证产品质量及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提供所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每提供一个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的得 2.5 分,最高得 10 分。
我公司与预中标公司都是提供杭州立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产品:中药熏蒸床,型号:LXZ-200B),我公司提供的授权书为厂家贵州销售提供的盖有厂家“授权专用章”的授权书,是贵州区域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书,使用厂家授权专用模板,具有厂家授权编号和厂家 LOGO,能够保证产品质量以及有效及时的售后,我方质疑预中标公司提供授权为虚假授权或者授权来源不符合区域要求的授权。
事实依据:提供厂家开具授权书
具体内容详件提交附件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贵阳鼎泰益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贵阳市康复医院拟使用福彩金开展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CG20250905051)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2日收悉。经审查,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智能蜡饼制作恒温系统技术要求第4条:
4.恒温室温度35-95℃,步长≤1℃;。
质疑回复1: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只能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进行评审,且贵州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均有该产品生产厂家盖章确认,因此评审专家无法认定是否属于负偏离,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智能蜡饼制作恒温系统技术要求第5条:
一次可最多制作12盘蜡饼,1-11盘的每个蜡盘上均有导流口,底部12盘无导流田。可以指定任何一盘随时放蜡无需排堵,蜡饼厚度5-25任意可选。(提供操作界面截图)
质疑回复2:
我公司对贵州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核查,该项参数存在操作界面截图提供不齐全的情况,该质疑事项成立。
质疑事项3:预中标公司贵州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开具虚假授权或者授权来源不符合区域要求。
质疑回复3:
我公司对贵州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核查,投标文件中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经我公司向熏蒸床生产厂家“杭州立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核实,确认该授权书为真实有效,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欢迎并感谢你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若你单位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自本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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