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袁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袁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如东县数据局 以东数据投【2025】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袁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袁庄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整治区域为袁庄镇全域,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公共空间治理等。农用地整治包括约363公顷土地整治、约956公顷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治包括约25公顷拆旧复垦、新建村级公共服务设施、新建镇级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修复包括生态廊道修复约32公里、生态河道整治约15公里、小微湿地打造、布设监测点等内容;公共空间治理包括新建雨污水管道约17公里、道路改造约37公里及路灯、村口标志、景观小品、建设文化节点、小游园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预算价约7147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960日历天。
(1)子项目规划设计:60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子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并经过相关有权部门审查通过或由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为止)
(2)勘察设计:120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相关有权部门审查通过或由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为止。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按照分年度、分步实施的施工工作,同步开展设计工作)
(3)施工工期:7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书为准)。(本项目分年度、分步实施,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注: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 960 日历天”填写。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子项目规划设计:以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细化分解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为后续施工图设计等提供依据;明确各子项目的具体实施范围、建设规模、工程布局以及建设内容,并深入分析各子项目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同时完成典型工程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组织实施与运行管护方案,并开展项目综合效益分析。
(2)勘察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竣工图文件等所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包含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上报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经相关有权部门审查通过或由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后实施。
(3)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公共空间治理等工程内容,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工作,竣工验收至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工作保修等相关内容,并对本项目的质量、环保、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3.4.1子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一级资质。
3.4.2勘察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4.3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子项目规划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副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3.5.2子项目规划设计负责人:具备土地或规划专业副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3.5.3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3.5.4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子项目规划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投标单位(牵头单位)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牵头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牵头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或水利工程的设计业绩(所设计的单个项目投资额须超过10000万元)。【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 【其中联合体中勘察设计单位不能超过1家、子项目设计(规划)单位不能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能超过1家】。且应满足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勘察设计单位。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午/时/分至2026年2月28日上午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上午9时00分。
5.2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
5.3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4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13-84513165。
10.开标说明
10.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10.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10.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项目已启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招投标项目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信息必须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主体信息库登录路径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7082//jsztk/
各方主体需及时进行全省统一主体库注册,主体库切换过渡期间,请各投标人(含自然人)认真阅读并严格响应最新的招标(出让)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要求,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①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②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1.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东县袁庄镇
邮 编:226405
联 系 人:刘雷
电 话:13862782214
招标代理: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399号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郭艳晴
电 话:1880627100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随机抽取相关系数—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投标报价)评审—推荐不排序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候选人公示--资信(商务)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票决法定标)—推荐中标人— 中标人公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一致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格式见第六章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六章 |
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4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5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子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一级资质。 2、勘察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6 | 施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单位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 拟选派各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副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2、子项目规划设计负责人:具备土地或规划专业副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3、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4、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证书 |
8 | 拟派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子项目规划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 提供投标企业与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份-2025年12月份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
9 | 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格式见第六章 |
10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1 | 信用承诺书 | 信用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2 | 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中勘察设计单位不能超过1家、子项目设计(规划)单位不能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能超过1家】。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勘察设计单位。(须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子项目规划设计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份-2025年12月份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份-2025年12月份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按前附表要求上传至主体库或其他材料中) | 格式见第六章 |
13 | 账户开户许可或存款账户信息 |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 | |
14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单位(牵头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牵头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或水利工程的设计业绩(所设计的单个项目投资额须超过10000万元)。【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资料要求,方可参加技术、经济(投标报价)及资信(商务)的定量评审。
2、技术标、经济标评审(100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25分(暗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暗标) 项目管理机构:5分 企业综合实力:5分 工程业绩:3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25分、暗标) | 设计说明(3分) | 1.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方案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计划要点并科学、合理;(0-1分) 3.设计理念、各专业设计说明完整及合理性。(0-1分) | |
总体布局(6分) | 1.设计思路、总体方案合理、全面、考虑周全,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0-2分) 2.根据土地利用实际情况,绘制土地利用现状图;(0-2分) 3.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总平面布局,绘制工程规划图,要求土地利用是合理,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0-2分) | |||
技术方案(12分) | 1.建设内容符合村庄发展目标、满足整治目标、符合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公共空间治理、产业布局导入等任务和建设要求;(0-2分) 2.农用地整理工程:土地平整区域是否合理,田块布置是否满足要求,用久农田调整方案是否可行,沟塘填埋位置是否符合实际,表层土剥离、土壤改良、格田建设方案是否具体,是否有土方平衡分析,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是否满足灌溉和规范要求,田间道路是否满足需求;(0-2分) 3.建设用地整理工程:明确拆迁位置及安置方案,拆迁清理、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方案是否满足复垦要求,安置方案是否满足拆迁需求,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方案是否合理,公共服务设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和使用需求;(0-2分) 4.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廊道修复、生态河道整治、小微湿地建设、生态监测方案是否具体、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和使用需求,另外提供平面布置图、效果图以及主要设备清单;(0-2分) 5.公共空间治理工程:明确雨污水管网建设、对外交通改造起始点、道路设计、具体工程措施等内容,景观风貌提升是否满足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0-2分) 6.产业布局导入工程:结合袁庄镇产业实际发展需求,编制三产融合项目布局、工商业项目引入、特色农业项目建设方案(0-2分) | |||
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农用地整治编制等深度要求。(0-1分) | |||
经济分析(2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1分) 2.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 |||
注: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暗标)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2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2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3 | 项目管理机构(5分) | 以下人员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子项目规划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 (1)岩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3)水利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4)环保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6)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师,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7)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8)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9)规划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10)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人员每具备一个得0.5分,此项最高5分。 注: 1、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均视为正高级工程师。 2、投标人投标时须同时提供①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编制人员诚信档案截图)②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职称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相关学历毕业证书作为佐证材料,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③上述人员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份-2025年12月份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未按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对应项不予得分。 3、以上人员不得不可兼任多职,不得重复计分。 | ||
4 | 企业综合实力(5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承担的市政类或水利类项目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1分。(①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1分。(①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测定界管理系统、全域生态整治管理系统、土地资源优化调度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1分。(提供著作权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业绩、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25分,最多得1分。【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的补助资金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子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分。【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子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 ||
5 | 工程业绩(3分) 注:资格审查业绩不得作为得分项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企业业绩(牵头单位)(1分) | 投标单位(如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单位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超过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或水利工程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1个得0.5分,本项最高1分。 注: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总承包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工程总承包业绩不等同于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需至少包含设计与施工。 3、以上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超过10000万元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或水利工程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注: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总承包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工程总承包业绩不等同于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需至少包含设计与施工。 3、以上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 |||
6 | 工程总承包报价 (52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5%、96%、96.5%、97%(由招标人开标时随机抽取)。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注: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资料及初步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资格审查资料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及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在15分以上(含15分)为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业绩、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等进行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 ||||
注:(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提请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2)若3家≤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全部列为定标候选人;若合格投标单位>5家时,则(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前5名的投标单位被列为定标候选人名单。
(三)确定定标候选人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合格投标单位<3 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3家≤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
合格投标单位>5家, 则按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前五名的投标单位被列为定标候选人名单。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四)资信(商务)评审
(1)投标单位(牵头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牵头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或水利工程的设计业绩(所设计的单个项目投资额须超过10000万元)。【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人(牵头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超过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或水利工程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至少包含设计及施工内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超过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或水利工程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至少包含设计及施工内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业绩的【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业绩的【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的补助资金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子项目设计业绩的【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子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7)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测定界管理系统、全域生态整治管理系统、土地资源优化调度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提供著作权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的市政类或水利类项目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五)评标结果公示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再重新推荐定标候选人。 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新公示定标候选人。
(六)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起10日内进入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按苏建规字〔2025〕4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3.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1)工程总承包企业业绩(工程总承包须包含设计及施工内容,业绩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工程总承包企业省级或国家级奖项(工程总承包须包含设计及施工内容,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其他材料;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企业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资质、规模、近年营业额、利润额、财务状况、缴税情况、团队人员等;
②企业过往业绩,及相关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③企业的信誉;
④设计方案的适应性、详尽程度,对全域整治类项目主要问题分析及应对方案的合理、全面及可行性。
4.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 由原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定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七)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等现象,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一经查实, 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江苏省招投标网上公示。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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