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新安镇/于家口村 | ||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于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新安镇于家口村244平方米房屋及院落使用权 |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项目名称: 宝坻区新安镇于家口村244平方米房屋及院落使用权 二、流转对象: 面向本村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三、流转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原老大队部 (二)标的面积/数量:东西11.35米,南北21.5米,总面积244平方米,建筑房屋面积62.4平方米,院落面积为181.6平方米。 (三)坐落位置:于家口原老大队 规则的填写 东至:1排1号 西至:增1排1号 南至:村卫生室地坪边缘 北至:第一街道 不规则的填写 具体描述: 四、流转期限: 2025年11月15日 至2035年11月14日,共计10年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5 年11月15 日 至2035年11月14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五、转出用途:租赁住宅 六、流转价格(挂牌价格):1000元/年,上浮阶梯价为100元/年。 七、其他事宜: 1、信息技术服务费10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采用电汇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及信息技术服务费,不得采用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1000元(成交后转为承包费),承包费每3年一涨,第四-六年价格为成交价格的基础上加200元/年。第七-九年价格为成交价格的基础上加400元/年。第十年价格为成交价格的基础上加600元/年。 2、发包方式:网络竞价。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方式转为协商议价。 3、发包确认:竞价报价最高者为本次发包成交方。租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承包方如需开具发票需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4、承包期间出现房屋漏雨等情况承包方自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标的(水、电、气、暖、门窗、消防等)现状,对标的(水、电、气、暖、门窗、消防等)现状无异议。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缴纳。消防设施安全等所有手续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院落及建筑面积以公告为准,不再进行实地测量。承包期间,承包方采暖方式需符合国家规定。 6、承包方有义务保护发包方出租的房屋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7、承包方在使用建筑过程中,需经发包方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对所承包的建筑物及标的内房屋进行改造翻新等,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改造后的建筑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不得私自改造翻新发包方现有建筑物,否则,后果承包方自负,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8、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承包方应将其租赁标的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的向发包方交接,但承包方新增的设施设备由承包方收回并清理干净,限期未清理的设施设备视同承包方放弃所有权,由发包方自行处置,如处置过程中产生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9、承包方在租赁期内,承包方不得对标的范围内建筑进行扩建,如有未批先建,此类行为后果承包方自负,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10、承包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建筑物,不得利用承包建筑物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1、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府或集体征收占用、平改、建设需要等,若标的全部占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合同立即解除,已付的未到期的租金由发包方无息退回承包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占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根据实际占地情况无息退还已交占地部分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承包费用分期缴纳,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第1年承包费用及风险保证金同时签订合同,若承包方不按期缴费签订合同即视为承包方自动放弃,发包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2026年11月14日期前交清第2年、第3年承包费,2028年11月14日前交清第4、5、6共计3年承包费,2031年11月14日前交清第7、8、9共计3年承包费,2034年11月14日前交清第10年承包费。 13、在承包期间,遇到拆迁改造,土地及建筑物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新增设备设施归承包方所有,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14、承包方在取得承包权后,不得改变房区的原有形状,不得向外扩张占地,不得转租、分租。承包方违反以上规定,发包方有权收回房屋,租金不退。 15、此次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缴纳。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发包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承包方不符合发包条件产生的纠纷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包方以发包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包方违约,承包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发包方所有,该资产由发包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6、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承包期限。租赁期间,承包方必须保证标的物的安全使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与发包方无关。 17、承包期间,承包方无偿负责管理公厕内外卫生,保持清洁,需达到上级检查的合格标准。 18、承包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金,如若逾期,视为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将该标的另行出租。 19、承包方应于承包当日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1000元。如遇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租金及风险保证金不退。承包期间若承包方无违约行为,风险保证金于承包期满后30日内无息退还。 20、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 转出用途 | 租赁住宅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286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