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芦溪县公安局禁毒专职社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XXY2025C08)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芦溪县公安局禁毒专职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XY2025C08
项目名称:芦溪县公安局禁毒专职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芦购2025B000134897 | 禁毒社工服务 | 1 | 项 | 6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一年一签,服务期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期限总长(含采购期限和续签期限)不超过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如供应商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须提供下列项证明文件,证明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23:30 至 2025年11月20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11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溪县市民之家4楼)
五、开启:
2025年11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溪县市民之家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人可通过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8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8%A7%82%E7%9C%8B%E5%BC%80%E6%A0%87%E7%8E%B0%E5%9C%BA%E8%A7%86%E9%A2%91%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A6%E8%A7%81%E3%80%8A%E6%B1%9F%E8%A5%B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B8%AE%E5%8A%A9%E4%B8%AD%E5%BF%83-%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6%8A%95%E6%A0%87%E4%BA%BA%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B%E3%80%82 3.投标人被授权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线上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磋商等信息,并在系统中对询标、磋商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磋商等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或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5.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在采购人宣布开始解密后,所有投标人在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密完成,解密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本项目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报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确认并提交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报价将视为以第一次报价(标书报价)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各投标人须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报价。7.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好谷歌或 Edge 浏览器并且安装并调试好音频(对讲)设备,以便进行磋商谈判程序。 8.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9.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是 否10.根据《关于推进萍乡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2〕20号)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设备,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溪县公安局
地址:萍乡市芦溪县迎宾大道
联系方式:1340799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城市风情606室
联系方式:15679900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6799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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