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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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鹏半岛旅游度假区户外宣传广告牌设计制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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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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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半岛旅游度假区户外宣传广告牌设计制作项目是新区为进一步提升大鹏半岛旅游度假区的品牌知名度与辨识度,优化游客入区体验而开展的重要文旅配套项目。项目拟在进入大鹏半岛的主要交通节点,统一设计、制作并安装中英双语欢迎广告牌。通过欢迎广告向中外游客传递大鹏半岛旅游度假区的欢迎信号,强化区域旅游品牌形象的目标,助力大鹏建设成为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具体服务标准和要求:
1.对盐田、坪山、惠州三个方向进入大鹏的交通节点各选一个进行欢迎广告牌的设计。
2.对三处户外欢迎广告牌进行制作安装。
3.确保安装过程合规、安全。
4.广告安装交付后18个月内,每个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业人员现场勘察,确保无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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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 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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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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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大鹏新区旅游发展和文化体育局
地址: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8栋307室
联系人: 吴彬妮
联系电话: 0755-28336239
公告日期:202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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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