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莆田市宜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市城投集团2025-2027年度小规模工程备选库(三)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市城投集团2025-2027年度小规模工程备选库(三)比选项目
2、招标编号:YMZB2025003
3、招标内容: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招标内容 | 付费标准 | 付费方式 |
1 | 监理单位 (市政公用工程) | 2025-2027年度 | 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下工程 | 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 | 1、监理费支付方式:工程预算审核后,支付监理费总额的50%(暂以审后预算价为计价基准),余款待工程完工及结算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2、勘察监理费支付方式:勘察完工后支付监理费总额的50%(暂以结算报告为计价基准),余款待结算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
2 | 监理单位 (房屋建筑工程) | 2025-2027年度 | 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下工程 | 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 | 1、监理费支付方式:工程预算审核后,支付监理费总额的50%(暂以审后预算价为计价基准),余款待工程完工及结算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2、勘察监理费支付方式:勘察完工后支付监理费总额的50%(暂以结算报告为计价基准),余款待结算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
3 | 项目设计 (市政工程) | 2025-2027年度 | 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下工程 | 1.设计费取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标准执行,以审后预算价为计费基数,下浮率为30%。 2.初步设计占总设计费的40%,施工图设计占总设计费的60%。 3.初步设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步设计,含选址方案(办理选址意见书)、技术方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控制投资)。其中选址方案、技术方案、初步设计三步骤比例为25%、50%、25%。 | 1.按阶段单独委托的方案(含选址方案、技术方案)在阶段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一次性支付。 2.在施工图完成设计或经图审(若需图审的)后,支付至暂估设计费的30%,在工程预算完成审核后,以审核后的预算价重新计算设计费,并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设计费支付至100%。 3.如项目分段实施,则先行分段计算并支付设计费,但最终的设计费按全段项目重新调整。 |
4 | 项目设计 (建筑工程) | 2025-2027年度 | 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下工程 | 1.设计费取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标准执行,以审后预算价为计费基数,下浮率为30%。 2.建筑工程各阶级工作量比例按《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52号)的标准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 1.按阶段单独委托的方案(含选址方案、技术方案)在阶段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一次性支付。 2.在施工图完成设计或经图审(若需图审的)后,支付至暂估设计费的30%,在工程预算完成审核后,以审核后的预算价重新计算设计费,并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设计费支付至100%。 3.如项目分段实施,则先行分段计算并支付设计费,但最终的设计费按全段项目重新调整。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投标人的企业市政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不得低于70分 ,提供信用分截图 。(以2024年第四季度的信用分为准。)
4.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须提供承诺函。
4.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6.投标人的人员配备应满足施工及项目许可等相应规定要求,签订某具体的工程监理合同时,应提供相应的人员配备清单,须提供承诺函。
4.7.招标人有权拒收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投标单位,提供未曾有过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承诺函。
4.8.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2: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投标人的企业市政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不得低于70分 ,提供信用分截图 。(以2024年第四季度的信用分为准。)
4.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须提供承诺函。
4.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6.投标人的人员配备应满足施工及项目许可等相应规定要求,签订某具体的工程监理合同时,应提供相应的人员配备清单,须提供承诺函。
4.7.招标人有权拒收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投标单位,提供未曾有过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承诺函。
4.8.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3: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投标人的企业市政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不得低于70分 ,提供信用分截图 。(以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勘察设计单位2024年第四季度的信用分为准。)
4.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须提供承诺函。
4.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6.招标人有权拒收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投标单位,提供未曾有过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承诺函。
4.7.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4: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投标人的企业市政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不得低于70分 ,提供信用分截图 。(以2024年第四季度的信用分为准。)
4.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须提供承诺函。
4.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6.招标人有权拒收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投标单位,提供未曾有过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仲裁的承诺函。
4.7.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 招标文件下载及网上投标文件:
5.1.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2025年5月14日前,在莆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22日上午8:30(北京时间),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 (市政广场南片区D座)。进行线上开标。
10、投标须知
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人于2025年5月22日上午08时30分00秒于线上自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无须提供,入库单位在领取入库通知书时按以上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操作流程详情可咨询新点系统客服人员,电话:0594-2221219。
11、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11.1首次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完成福建CA数字证书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注册和激活,同时投标人须自主完成诚信库资料的录入,便可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活动。
11.2申请CA证书:请投标人访问瑞证通微信公众号(rzt968975)或登入www.ruizhengtong.com,进入CA办理入口,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客服热线:0591-968975)。
1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库中已审查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如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221219)。
13、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东圳东路中海天下21层
联系电话:0594 -2266038
联系人:林工
代理机构:莆田市宜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城门街110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45566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