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2024-2025年排水管养补充标段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BBFZ00099
项目名称:包河区2024-2025年排水管养补充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四章2.3详细审查中“人员配备”第三项评分标准“市政排水管养监管平台负责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涉及搭建市政排水管养监管平台服务内容,要求拟派市政排水管养监管平台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开发方面的能力,因此评分标准要求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同时经市场调研,满足此项要求不少于3家,不具有倾向性,故不予修改。
2、关于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中“下穿桥积水监控链路费用”问:该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工作内容为完成该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未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是否指监控链路设施维护费用?经我司摸排了解,仅标段范围内监控链路每月网费已接近分项控制价,本条清单按项计取,与实际严重不符,建议是否可以将计量单位改为“月”?
答:“下穿桥积水监控链路费用”为完成该项工作的一切费用,包含监控链路设施维护费用;本项清单费用仅包含了方兴大道以南十八条线路,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故本条清单按项计取。
3、问: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协议中联合体成员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是否有最低比例限制?若我单位是小型企业,联合协议中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约90%,联合体成员为中型企业,联合协议中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约10%,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若联合体成员一为小型企业,联合协议中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90%,联合体成员二为中型企业,联合协议中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10%,满足要求。
更正日期:2025年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551-63357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66220351、66220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66220351、6622038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