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2025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2025年保障性住房项目 已由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 阿纺城经发字〔2025】8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2025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
2.1.2 建设规模: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分两期建设,总用地面积约379.5亩,建筑面积46.57万㎡,规划3744套,其中:一期项目,用地面积121.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5.13万㎡建设保障性住房1152套;二期项目,用地面积257.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44万㎡,建设保障性住房2592套。
2.1.3 工程投资额: 168万元
2.1.4 计划工期: 10 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1.6 其他: 需要项目负责人
2.2招标范围:对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2025年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勘察相关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它要求: /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扫描件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业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成立不足一年的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后,被有管辖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新疆)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云平台、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 2024 年 12 月 01 日起至2025年 12 月 01 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条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指 2024 年 12 月 01 日起至 2025年12月01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3.7 其他要求: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注:与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 11 月 10 日10时 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9时 30分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0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地址)https://***/aksggzy/%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7%BC%96%E5%88%B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5%9C%A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9%80%9A%E8%BF%87%E9%80%92%E4%BA%A4%E6%95%B0%E6%8D%AE%E7%94%B5%E6%96%87%E5%BD%A2%E5%BC%8F%E7%9A%8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9%80%BE%E6%9C%9F%E9%80%92%E4%BA%A4%E7%9A%8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0%86%E4%BA%88%E4%BB%A5%E6%8B%92%E6%94%B6%E3%80%82%3C/p%3E%3Cp%3E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0997-2697781
10.其他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根据2022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2022年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开标大厅。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陈立军
电 话: 13565151611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地区纺织工业城拜城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文化社区民主路华龙小区22号楼2单元1002室
联 系 人: 曾海燕
联系电话:18099334933
2025年 11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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