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SZS)000383
项目编号:ZZGJ-ZC2025004
项目名称:平罗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6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64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平罗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 肠内营养泵 | 其他医疗设备 | 4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40000 | |
平罗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 自动内镜洗消机(双桶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180000 | |
平罗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 输液泵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2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14000 | |
平罗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 医用控温仪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50000 | |
平罗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 血液透析机(单泵) | 其他医疗设备 | 2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320000 | |
平罗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 经皮黄疸仪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30000 | |
平罗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 气动脉冲震(振)荡排痰仪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30000 | |
数量合计: | 12 | 预算合计: | 664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 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 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 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医疗器 械经营备案凭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28 16:32:43 至 2025-05-08 18:3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 最新版本。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已实现了西部 CA、北京 CA、新数 CA、上海 CA 实体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的区内共享互认、全区通用。 投标人可办理以上任意一种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CA 锁业务办理事项如下: 一、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各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实体证书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一)北京数字认证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甲 1 号隆基商务大厦 416 室。 服务电话:400-6161-987 15378957974 (二)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1.银川市网点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B 座 23 层 2305 号。 服务电话:4007188588 2.石嘴山市网点地址: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2 号窗口。服务电话:0952-2688643 3.中卫市网点地址:中卫市政务大厅一楼 38 号窗口。 服务电话:0955-8812737 4.吴忠市网点地址:吴忠市政府政务大厅三楼 134 号窗口。 服务电话:0953-2036066 5.固原市网点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大厅。 服务电话:4007188588 (三)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路光耀大厦 B619 室。 服务电话:13201322525 二、移动数字证书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可通过访问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栏目扫码下载安装标信通 APP 办理。 (2)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 锁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 0951-6891120 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开标时使用 CA 锁在“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 ”按要求进行远程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平罗县城关镇团结东路8号联系方式: 095266236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C区18号楼B座2319号联系方式: 18609532133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淑萍电话: 09526623616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玥电话: 18609532133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参数.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