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百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弘德楼201报告厅设备采购-LED类
项目编号:6202508045045200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李清18078608848报价起止时间:2025-08-11 09:00-2025-08-11 09:46
采购单位:百色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LED显示屏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颜色分类:全彩;型号:具体参数详见附件;次要参数要求: | 1套 | 67500.00 | 蓝普 |
LED显示屏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颜色分类:全彩;型号:具体参数详见附件;次要参数要求: | 1套 | 5000.00 | 蓝普 |
附件: 百色学院马克思学院建设201报告厅采购需求清单-LED类.xlsx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百色市 右江区 百城街道 百色学院澄碧校区弘德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其它要求 | 1、政采云系统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报价无效、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成交项目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成交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绝履行成交项目的,将列入我校供应商黑名单,并暂停其参加我校采购项目资格1年。 |
售后服务要求 | 1、为确保货物质量,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视为虚假应标,取消成交资格。 2、项目整体安装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所有货物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免费更换零部件,更换所用货物不得低于竞标标准。质保期满后,如需更换货物零部件,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3、在质保期内货物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设备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成交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供货成本及参数要求再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低价恶意竞价、且成交后无法按要求提供货物或者所供货物及资质要求无法满足参数要求的,采购人将按虚假竞标处理,并保留因耽误采购人使用时间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权利,通过报备政采云平台及财政厅监管部门,并按规定对投标人公司予以处罚和进行网上通报处理,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安装与验收 | 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免费调试,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使用货物;其余按报价人承诺进行。 验收:按照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各项指标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最终验收。采购方、学校各部门,供应商对中标货物,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上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要求进行逐条验收,以确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否达到竞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技术功能,如违反相关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如发生所供货物不相符,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1.供货安装时间:竞价成交后起 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全部供货调试完毕。如果出现不能按时供货,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交货时间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并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程序上报监督管及地点理部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须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对接现场上门送(退、换)货。采用快递、物流寄货给采购人的,采购人一律拒收。 |
质保期及免费维护期限 | 质保期至少为 2年,自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采购人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免收维修费和配件费,保障正常运行并提供终身技术支持。 |
违约责任 | 1、供应商应按公告规定的收货日期内交货,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成交总额1‰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要求供应商支付成交总额30%的违约金。 2、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公告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供应商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供应商逾期交货处理。供应商拒绝更换货物的,采购方可单方面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要求供应商支付成交总值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负责赔偿。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供应商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4、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5、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采购人支付成交总额的5%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至达到本采购要求,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供货,影响采购方使用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
付款方式 | 成交供应商交货且安装调试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开具发票给采购人,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成交供应商的全部货款(无预付款)。 |
质量保证 |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如发生所供货物技术规格、技术参数不符合采购的参数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正规渠道采购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对达不到要求者,需要更换合格产品,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