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5000260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市翠屏科技教育与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18号2栋 | 1,036,000.00元 | 96.5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翠屏科技教育与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3040000 | C13040000 市容管理服务 |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仿宋象鼻场镇金象社区(包括宜宾监狱、警苑小区)、红坝社区(农村区域)、方碑社区(农村区域)、大地社区(农村区域)及10个村每日早上9点前完成所有垃圾清运,其他村社可间隔一天完成所有垃圾清运。在清运中对垃圾池周围的白色垃圾及时清捡清运,清运后对垃圾池周围及门前及时清扫,并关好垃圾门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宗超(采购人代表)、黄琼、邓光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招标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定额计取15,300.00元,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转账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江北支行
账 号:51050172510800000976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8906110,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2号国资大厦202室。
2.政采贷: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金台街199号
联系方式:17882566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831-7193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0831-7193268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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