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螺田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吉水县螺田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02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赣安泰采字2026-12号-A;
2.项目名称:吉水县螺田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5.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人民币/年;
6.最高限价:1000000.00元人民币/年;
7.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采购需求 |
赣安泰采字2026-12号-A | A包 | 吉水县螺田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 | 1 | 项 | 详见公告附件或磋商文件 |
注:为如期完成采购进度和提高采购质量,本次采购分为两个包(吉水县螺田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吉水县螺田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B包)采购,供应商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按A→B顺序开、评标,即某供应商在A包评审成交则不能再成交B包,但可参加B包的评审,如B包再次排列第一则顺延其后的为成交供应商。 | |||||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未注明原装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4.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承接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类型:服务类。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9日08:30至2026年02月14日17:3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36号希尔顿欢朋酒店1705室)。
方式:(1)现场报名,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中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的,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00元。
注: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磋商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36号希尔顿欢朋酒店17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地址
本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2.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一正二副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提供一份存有电子响应文件(加盖公章PDF版本)的U盘(不退回)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
注:(1)纸质响应文件必须打印胶装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应将胶装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及存有电子响应文件(加盖公章PDF版本)的U盘一起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牛皮纸包裹)中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袋(或密封箱、牛皮纸包裹)封口处签字或盖章(公章或密封章或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均可)。
(2)响应文件密封袋应清楚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并注明“于2026年02月26日9:3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如果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开启时请持: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中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开标现场资格验证,资格验证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可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3.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并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有权拒收。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水县螺田中学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古崇大道
联系方式:13879614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36号希尔顿欢朋酒店1705室
联系方式:0796-8256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先生
电 话:0796-8256816/1867966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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