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贵港市西江教育园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贵高校区内涝疏散人行通道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8002851004471001 | ||||
招标人 | 贵港市城投水务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单位 | 贵港市城投水务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弘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贵港市西江教育园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贵高校区内涝疏散人行通道工程,项目位于贵港市西江教育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贵高校区内涝疏散人行通道,建设一座内涝疏散人行桥,长81米,宽6米,跨径组合(孔数*跨径)3×25m,类型为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以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 ||||
预中标人 |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贵港市港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港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740112.17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 ||||
项目经理 | 韦霞(注册编号:桂245091014036;身份证号:450111********220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源(身份证号:452502********4938)、谭敏(身份证号:452502********9547)【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604940.88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 ||||
项目经理 | 刘伟奇(注册编号:桂245121224179;身份证号:450981********005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飞(身份证号:452124********0976)、谢春妮(身份证号:452501********6106)【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751661.43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光欣(注册编号:桂245131335669;身份证号:452501********699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永日(身份证号:450881********4711)、周月钦(身份证号:450881********416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华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因:商务标响应性评审中:投标函附录,序号5,发包人支付担保与澄清文件(第2次澄清)更正公告(二)第1点及答疑澄清文件正文不符。根据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B1.4,该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广西城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因:商务标响应性评审中:投标函附录,序号5,发包人支付担保与澄清文件(第2次澄清)更正公告(二)第1点及答疑澄清文件正文不符。根据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4,该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广西霆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项目经理专业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链接])、贵港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5921173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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