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江三峡(西陵峡段)旅游服务提质升级-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审批(2024)2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业主为宜昌三峡旅游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668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6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05.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管理等方面。建设景区智能运行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及相关配套软硬件、物联网系统、显示大屏、数据处理展示平台及配套设施设备。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南津关村。
2.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规范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的合格标准,避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